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 評文-curry1758 《Sacrilegious》 我沒有惡意評論,全部出自個人閱讀喜好與習慣。認不認同都沒關係,僅供參考。 總結:三章讀起來就像是一顆被藏起來、尚未打磨的原石。文字簡單有力,內容具有一定的思辨性。 再來是細談我個人對這篇的看法。 我之所以說是「被藏起來」、「尚未打磨」,是指在文字跟形式還不夠完善。 先以標點符號來談,我認為標點符號是文章的基礎之一。打錯標點符號,無論文章寫得多好,肯定會被扣分。刪節號固定要使用兩組六點,不能只打「…」,「……」才是正確的刪節號。 再來是大小寫之分。中文的電腦文書上,所有標點符號都是全形,而非半形。全形如「!」、「?」,半形如「!」、「?」,半形多用在英文書寫。 另外,『』這種用法來表達內心話,其實不太對。我在日文輕小說中看過這種寫法,但正式來講雙引號是用在單引號裡面。例如:「你知道隔壁小明發生什麼事情嗎?他昨天被『那個』了欸!」不過後兩篇沒有再用這種寫法,就稍微提一下。 文字上,我認為有些用詞頗微妙。例如第一章「這是否出於慾望他不知道,或許只是單純對美發出了讚嘆,但他的念想背後的確動機不純」,後文有稍作解釋,可是我不太明白這是什麼慾望?情慾?愛慾?我覺得用慾望來敘述不夠準確,或是真的要用慾望這個詞,再多幾句解釋會更好。(後面的慾望我能理解,但是這句我搞不太懂);第二章的「我們開始對裸體感到羞恥的同時,卻又慾望裸體」,慾望是名詞,這裡我認為用渴望或其他類似用詞比較恰當。(若是為了強調慾望這個核心想法,不用堅持用同一組詞彙,換個寫法也可以讓讀者明白);同一章的「不知是僭越或愛情,他將頭也靠在了隔板上」,我不太懂「愛情」的意思是什麼?僭越是動詞,愛情是名詞,兩者的不協調以及「愛情」一詞的模糊定義讓我不太明白想表達什麼。是想表示因為百很愛千,所以想靠他更近嗎?我認為可以用更精準的動詞會更好。 再來是兩個小錯字,第一章的「這些事情沒有人看見,他也就沒有辦法傾述」,應該是「傾訴」;第三章的「對此,神父沒有推拒,但也沒再向那晚主動到他的身邊。」,「向」應為「像」。 內容上,我個人覺得很有趣。尤其是百對於神跟教義的懷疑,還有陷入愛情的種種。這些敘述我都很喜歡!有些譬喻用得好厲害,尤其是喝醉酒那段,竟然把喝醉酒連結到暈船,不適的暈眩感透過文字也能深刻表達。花朵跟愛情的敘述我也很喜歡,還引用兩位鼎鼎大名的文學家,那段的辯證我看得很過癮,也覺得好像吸收到一種新的寫法。柱子跟光影連結到百跟千的相對關係也很有趣,這些段落讓我看得眼睛為之一亮。 三篇的結尾都收在具有戲劇張力的橋段,我很喜歡。特別是第三章的咬蘋果,把亞當夏娃的故事挪用過來很有意思! 不過我認為,結尾收在這裡很可惜。第三章還好,第一章跟第二章都有點意猶未盡。好像才剛進入高潮,馬上就被打斷。尤其是二、三章的開頭都不是接著前一章結尾繼續描述,個人認為有點可惜。雖然可以明白這樣的點到為止有助於讀者接續閱讀,但目前我看的三章感覺被撓一下,還想要享受什麼就沒了。 有個疑問,就是百為什麼要選擇天主教學校?其實我原本沒想到這麼遠,是文中有說他想離家遠一點,所以選擇成績比較好的學校。但是成績優秀又離家遠的學校不只有天主教學校吧?他不是教徒,又為什麼要來這裡?如果只是好奇(第一章有寫出他的好奇跟對天主教的不了解),那我覺得這理由太過薄弱,會不會有其他更深刻的原因呢?另外,一二章的故事感覺隔了一段時間,因為沒有特別寫出來,我還想說百第一章說自己不是教徒,怎麼知道聖經的內容?(儘管世人多少對聖經有些了解,但不太會有辯證跟懷疑)我覺得可以補述幾句比較清楚的時間線。(又因為第一章的結尾讓我覺得應該還有後續,所以我看了點第二章才發現原來時間推移一陣子了) 因為你說「想改進但不知道怎麼改」,我提供一些可以嘗試的方向。除了再琢磨文字,劇情節奏跟結構再加強。意象用得很好,可以多利用這點優勢,再讓意象變得更多元、更深刻。 我想再額外建議一點。雖然現在「的/地/得」通用,但稍微留意三者用法的區別,我覺得在閱讀上會有更好的觀感。 對了,標題取得很有意思,我很喜歡! 評文-curry1758(2) 關於這篇短篇集,內容部分也頗值得令人思考,不過不太確定你這篇文章真正的核心是什麼?是想表達宿儺是超越人類思想與定義的角色嗎?還是指特別的角色卻對看起來中規中矩(被稱作「偽善者」)的伏黑感興趣,重點在他們的衝突以及相反的立場嗎? 如果是想論證何謂善惡、道德,那以他們的對話和實力的落差,我覺得是在形容這兩個人,然後彼此跟對方說說話就結束了。在「實際行動」上,只看得到對那具女性屍體的行為。我認為以這點去做哲學思辨,缺乏強烈的張力,更沒有詳細例子引證想法。上一篇也是寫兩個立場不同的人,但這篇讓我無法更深刻去思考,原因就在我對這兩位角色的不理解。上一篇有更細節描寫兩位角色的行為,也著重敘述主視角的思考,所以我認為有呈現出思想拉扯。這一篇篇幅不長,如果是有接觸原作的讀者可能會更好理解。(我沒有看這部原作,抱歉) 善惡之爭、語言定義,還有教化的可能性,這三點很常被拿來討論。因此,如果只是讓兩個角色對話,其深刻程度無法超越其他花了很長篇幅去辯證的作品。要是寫這篇文也不是想要超越什麼的,就是想把一些想法融入在裡面,那我覺得這篇文章頗有意思。 我很喜歡形容宿儺有孩童的殘忍,但沒有他們天真那段,這樣的譬喻讓我對這個角色有更多的理解跟想像空間。 另外,有些段落的逗號我認為可以適時改成句號,才不會讓一串話過長。例如第二句在「他們全被宿儺以殘忍的方式虐殺,伏黑看著離他最近的那具女性屍體」這句之中改成句號。其他我覺得可以多用句號,不過這方面還是看個人寫作習慣。 大概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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