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 馬公改回媽宮怎麼就那麼難! 對鄉土的摯愛是攝影家張詠捷創作最大的動力,她對政治活動毫無興趣。她和我是同鄉。《被誤解的臺灣老地名1》出版後,她買了好幾本送人,因為書中 「媽宮改馬公是日本人的忌諱作祟?」一文令她感同身受。之後她在縣市長選舉 時說服了一位候選人,將馬公恢復舊名「媽宮」作為主要政見,可惜後來這位候 選人落選了,更名之議只能繼續塵封。 其實恢復老地名之議由來已久,每每被各級政府以茲事體大,改動成本過高 而推諉。但是以前總統陳水扁就職臺北市長後立即將介壽路改為凱達格蘭大道, 之後全臺各地引發了一陣恢復原住民地名的風潮,回頭再看看「茲事體大,改動 成本過高」,只能說是懶政的推諉託詞罷了。 介壽路改為凱達格蘭大道不過是在道路名稱上做文章,談不上有意義的恢復 老地名。而陳水扁也不過是借改名,藉以破除個人崇拜,打擊國民黨長期執政的 威信罷了,和地名正義毫無關係。 我當時就想要是能將臺北市改名為大加蚋市或凱達格蘭市那該有多好。有人或許會說一條街道名稱的改動,相對較容易可行,一個城市改名牽扯就大了。 那麼我們來看看臺北縣更名為新北市,還不是說改就改,也沒見政府機構說什麼 「茲事體大,改動成本過高」之類的話。那麼恢復舊地名真正的阻礙在哪裡?在探討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對臺灣地名的形成,做一個宏觀的回顧。 地名的回顧 臺灣從明鄭時代起,國家政權就對原有地名加以改造。當時的里名如「仁 德」、「永康」、「永寧」、「善化」、「新化」之類的八股地名,簡單的說就是對 原住民社會進行意識形態的鎮壓。不過當時明鄭政權對原住民最大的壓迫是無窮 盡的徭役。因為發展水平的差異,原住民對地名的歧視形態可能是無感的。 清政府或許是因為少數民族入主中原之故,對原住民的音譯地名包容度較高。但是從其統治後期恆春縣的設治時,對全縣十三個里的命名皆為「宣化」、 「德和」、「興文」、「治平」、「安定」之類八股地名,一副統治者教化黎民百姓 的嘴臉和明鄭小朝廷也沒啥區別。一九二〇年日本殖民政府進行行政區域調整的同時,也對地名也進行了一次的短視與淺薄。 對一九二〇年地名大改制在具體操作問題的批判,我認為最關鍵的問題是語言的歧視。統治者必然以自身語言為尊,貶抑被統治者的語言。但因為漢和二族共用漢字千年以上的歷史,使得一九二〇年地名大改制在語言歧視基調上添增了某些「荒謬」的色彩。如果沒有這類荒謬,也斷斷不會出現「媽宮」改為「馬公」、「八塊厝」改為「八塊」之類無厘頭的改法。或許也因為如此,也才會出現「鹹菜甕」改「關西」、「小基隆」改「三芝」等令人「驚豔」的神來之筆。 另一方面本土百姓文化水平有落差,也是殖民者在地名改制上為所欲為的原 因之一,例如澎湖人到現在用閩南語稱呼「馬公」時仍然唸作「媽宮」,但是當時「媽宮」兩字怎麼寫可能也沒多少人講得清楚。 去町名化,其實和消除殖民影響沒有直接關係 這些年來發表日本時代地名政策與作為的學術論文的不在少數,但是探討光 復後的地名政策的並不多。光復後的鄉鎮級以上的地名,國民政府主動加以變更 的其實十分有限,而且變更的原因也都是消極性質的。簡單的說在地名問題上, 國民政府可說是殖民政府的繼承者,並沒有獨立的地名政策。因為沒有政策,所有的變更只能是消極應對,不可能有積極的作為。我之所以如此批判,可以從光 復後的地名變更案例加以考察。 首先,大家常認為國民政府為了消除殖民時代的影響,大量的變更日式地 名,這類的說法似是而非。當時在新地名制訂時,確實有提到要消除日本味太重 的地名。但具體做法是什麼,又很難說得清楚。 光復後日式地名最大的變更案例是城市中的町名。絕大多數的町名都屬於 日式地名,但町名的取消其實和消除殖民時代影響並沒有直接關係。主要的問題 是,光復後國民政府改變了原有町、番地的城市戶籍系統,改為與內地同步的路街、巷弄體系。 町、番地與路街、巷弄乍看有些類似,但仔細分析,兩者有本質上的區分。 路街、巷弄屬於線型體系,町、番地則是區塊體系,體系一變,路街名自然不能 再繼承町名,只能推倒重來。 正好當時臺北市政府有一位來自上海的都市規劃師,便將當時上海市以大陸省縣市名為路街名的做法移植到臺北。上海的做法確實是為了消除殖民地租界區的影響。改名之前,上海的租界區內,一堆什麼霞飛路、金神父路之類的路名。 租借地一取消,這些以外國人命名的馬路,自然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後來臺北沿襲上海的改法成了本土學者長年攻擊的案例。其實這類變更除了 臺北、高雄之外,臺灣其他城市採用這個做法的只有零星少數。可見這只是個別 地方政府自主行為,並非是中央政策法規的支持,所以並不能視為是為了消除殖 民影響的中央既有政策。 其次,光復初期國民政府根本沒有能力派出足夠的行政團隊接管臺灣,陳儀 因此主張留任日籍公務員與技術官僚。事實上絕大多數的日籍公務員與技術官僚 也願意繼續留任,甚至情願歸化中國國籍。後來反而是美國人反對這個做法,才未見施行。但即使如此,還是有相當人數的日籍人員留任到一九四〇年代末期。 當時的國民政府不但沒有足夠的人力資源接管臺灣,行政管理的法規與制度 更是嚴重落後,相當程度的城市規劃沿用日本三〇年代的版本一直到六、七〇年 代。因此與地方政府行政相關的地名,基本上承襲日本時代的遺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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