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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璟嚴知道自己從來都稱不上是正義感十足的那類人,也沒有想濟世的大愛,無論是職責所在追捕有罪之人或幫助需要的市民,都只是他無法拯救自己的一種自我安慰,好像只有如此他才不會被害死程齊的罪惡感吞噬。

然而時間久了,警察這個職業竟還變成了一種習慣。

他開始明白十幾年前程齊的無力,所有因為人性脆弱而造成的錯誤都無法挽回,那些愧疚和後悔不會隨著時間流逝而被遺忘,你只能慢慢的習慣與之共處。

何謂苟活?偷生於世,大概說的就是他。

然後他遇見了生,一個自稱是外星人像謎一般的孩子,飯量特別大,不好好穿衣服也不好好說話,和隻小動物沒什麼差別,大概就是長的比較高大一點而已;而他也從打算暫時讓對方借住到最後竟然習慣了下班有人在家等著吃飯的日子,過了一段能稱的上安靜的歲月。在這期間程齊的案件突然有了很大的進展,雖然挫敗感更多一些,可是生活卻慢慢的不太一樣了。

好像浮沉的前半生,突然有了方向,他才發現,原來自己一直都在逃避生命的重量。

後來發生了一些事,外星人離開了,不告而別,也不知道是不是找到了回去的方法,害他掛心了好久好久,那時的他還總往公園跑看看外星人是不是又回去流浪了,會不會挨餓受凍,好險沒有黑道狹怨報復的消息才讓他心安了一點。

再然後,他收到了一封匿名的信,有關那個警政商勾結的複雜案件和他一輩子也動不了的嫌疑人,最後還附上讓他珍惜生命之類的信息。

說來可笑,當刑警多年第一次有這樣的提醒,還越看越覺得筆跡熟悉,就這樣掙扎許久,他終於放棄了十幾年來外人覺得無謂的堅持。

也是,這麼久了,程齊也該原諒他了,不,或許程警官從一開始就沒有恨過他,是他不能原諒自己罷了。

從警界離開後,他開了個貓舍還經營起一間小餐館,聽說食物味道不怎麼樣但真的營養均衡;店貓是隻白色大貓,前腳帶了雙黑手套,叫做小蘿蔔。

就這樣過了幾年,他還是常常去那個他們相遇的公園,也老是和警界的後輩打聽有沒有人舉報說看到穿著暴露卻又乾淨的流浪外星人。

他也想像過很多種他們再次相遇的場合,還莫名奇妙的看了很多外星人的電影和文獻,連自己都覺得自己很奇怪。

但沒想到真的再遇見時,卻是他完全意想不到的情況。



2.

璟嚴自認膽小,也常常感到害怕,但他從沒對人提過,好像他為了追求真相就能無所畏懼。
十幾年前他曾反抗生活給他帶來的傷害,但結果卻傷的更重,彷彿引火自焚,還燒了隔壁善良伸出援手的無辜鄰居。

他很想知道生在選擇逃離本來熟悉的一切時,有沒有某一刻也感到害怕。

當他們再次相遇時,璟嚴看著青年與年齡不符的成熟實在很難將他與之前老是耍賴的孩子聯想到一塊。
更別說對方其實根本沒過25歲,就要承擔起一個企業的重責大任,扮演著一個他不喜歡的角色。

當然,這些都是璟嚴後來才知道的,剛碰面時他甚至無法相信眼前的人是幾年前賴在自己家裡的外星人,但又特別想相信這些年他的外星人過的很好,有家可歸。

雖說過的好可能也是不好,不然當初青年又怎麼會逃家?雖然他其實很想知道既然逃了又是什麼讓生想回來面對一切。

再然後,他在青年身邊待下了,老實說璟嚴也不知道都要奔四的自己能幫上什麼忙。他們本不是一個世界的人,理智上他是這麼想的,可當看到那個貪吃的外星人竟然因為工作繁重而犧牲吃飯和休息時間時,他又不忍心了,好像這公司在虐待小動物一樣,多希望自己能做點什麼。

結果從送便當開始到乾脆當了外星人的秘書兼管家,一切發生的過於自然好像本來就該如此,時光彷彿回到幾年前,他總念叨著外星人好好穿衣服而外星人總和他耍賴的日子。

從懂事以來,璟嚴就不相信童話裡所謂的幸福能在現實發生,但這次他卻真心希望他的外星人能過上幸福的生活。

他真心盼青年能完滿,驕傲自信,可以自由選擇自己人生的模樣,甚至希望他能一生有所依,沒有缺憾。

而在能如此之前,他想安靜的待在青年旁,讓他能任性,能耍賴,能有還沒長大的一面,體驗自己已經無法擁有的自我。

也許有一天,青年能真正的自由,他也會為他感到真正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