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有幾件事,我一直好懷疑個合法性。政府口口聲聲話打金係自願,但就做左幾件事,令你冇選擇: 1. 唔打金冇左份工 2. 唔打金唔可以去超市,商場買日用品 3. 唔打金冇書讀 (大學决策) 然後,以上情況你只有拿到醫學豁免先得。政府就設計左個指引出黎,並且向醫生施加壓力,指引上: 1. 金有兩款。如果你大肚,有嚴重長期病患等,可豁免打四兄,但豁免唔到打復仔。 2. 而復仔嘅唯一豁免指引係打完第一支有嚴重過敏。 3. 程序上,如果你第一支打左復仔,過敏,去睇醫生,醫生只可豁免你打復仔,第二支豁免唔到四兄。 結果,無論你有cancer, 大肚,換過器官,愛滋,心腎衰竭等等等等,全部人都攞唔到醫學豁免,最少要打一金,冇死到就會自動變兩金,要死左就可唔打第三金。而有嚴重過敏史,亦唔幫你檢查,要打左一金出事先有得睇敏感科。敏感,係可以死人的。 重點係,打金前你要簽哂聲明,表示清楚明白兩者都未正式註冊,會有一定風險,而你願意自己承擔。兩支金都冇長期數據,mrna仲要係新技術,長遠後遺症無人知。 上述高危群組打針,就算真係可以如政府講喺新冠病毒上有益處,打金對免疫系統有負擔,亦有機會觸發其他病患嚴重至生命危險。醫學豁免,亦根本不正式存在。 結果市民要揾命搏,生命受到威脅但冇選擇餘地。而打金亦係入侵性,有毒性同風險,市民冇得揀。 政府設計左呢個氹氹圈出黎,咁樣都真係合法?????????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becompelled/permalink/485140586357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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