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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傘

七歲的時候,煙喜歡下雨天。哪個小屁孩會不喜歡,踩水坑,在雨幕裡唱歌,把自己搞得溼答答,髒兮兮的回家討媽媽罵。在一群小蘿蔔丁裡敢第一個衝出去淋雨的勇者要接受愛戴,哪怕回家發熱三天。煙在雨天時總要做最瘋的那個,但他從來沒忘過要帶把傘。沒辦法,林檎不能淋雨的,身子骨那麼弱,煙就是看不得他生病。

十七歲的時候,煙喜歡下雨天。足球部會免去平時的分隊競賽,他可以提早去體育館接林檎。部員對煙的來訪見怪不怪,讓他自己進去更衣室,林檎的動作總是慢,等他換下體育服,煙都能掃完兩圈地。然後煙要抖開他那把傘,給林檎披上外套,半摟著他踏進雨中。傘是特別找來的,傘面那叫一個大,可以容下兩個高中生。省的太照顧人淋濕自己要惹林檎生氣,以後不跟他一起回家了。

再長大一點後,煙就不那麼喜歡下雨天了。衣服不容易乾,褲管鞋襪總要濕透個一兩回。說到底都過了多少年,科技怎麼還沒發明百分百擋雨的力場?只有傘還維持著千百年前剛誕生時的模樣。林檎的懶在後來變本加厲。出大太陽的好天氣都不見得能讓這祖宗挪動一步,別說雨天了。只是煙在晴天回家,還能偶爾見到林檎坐在門前犯懶,一旦下雨,就別考慮偶遇,要去臥室或電腦前,把貓挖出來吃飯。

所以幾乎要以為是自己認錯人了,在走出票口,看見等在地鐵站出口的人的時候。雨打在超商買來的透明傘面上,滴滴答答。黯淡的天光在林檎白皙的輪廓上蕩漾著波紋。滴滴答答。

都市愛情劇應該早些入選寫實類影視排行。否則不能解釋為什麼時間和雨水落下會一起放慢步伐,腦子裡的某個角落開始撥放情歌金曲三十首。煙想要快些走近,熙熙攘攘的人群沖的他寸步難行。

所以要隔得遠遠的開口呼喚,也不怕路人側目。說到底也有幾分炫耀的意思在,快看看,快看看,那邊那個斜打著傘的大美人等的人是我。

林檎,唉,親愛的,你怎麼來了?怎麼穿那麼薄,也不添件外套,要著涼的。

林檎微微側過頭,就這樣瞅著煙笑。唉,這個人,是不是知道自己哪個角度看上去最迷人?不接話,也不動彈,只是安靜站著。壞心眼的貓永遠完美掌握最合適的驕矜。

再跨兩步就能抵達。林檎說:喔,聽說附近的紫陽開的正好,來看。

煙毫不氣餒。紫陽花圃距離地鐵站要三百米呢,完全不遠,但對林檎來說堪比早起的挑戰。

所以煙接話:然後特地來接我?

林檎歪頭,思考了一會後說:對呀。

你看,你看。煙的鼻子都要翹上了天,所以說戀愛腦也沒什麼不好,減免掉好多煩惱。

煙用自己的外套裹住林檎。下次出門前多穿件衣服好嗎?別生病了。

林檎的下巴埋在毛領口裡,搔的他瞇著眼睛笑。沒有下次啦。

唉,唉,果然要這樣。沒有下次是不來看花,還是不來接我?

下次你帶我出去看花吧,要開車,帶點零嘴。林檎說。

沒問題,煙說。那你還等我下班嗎?

等呀,不是每天在等。林檎說。除非我要開會,那是不可抗力,多多諒解。喔對,拿去,你的傘。

其實包包裡有準備的折疊傘。煙接過林檎帶來的另一把,不打開,就要往人傘底下鑽。

哎,走開。林檎說,你太大隻啦,這樣回去,都要淋濕的。

你不會淋濕的。煙笑,像很多年前那樣攬住林檎的腰。灰白灰白的光透過水幕和透明傘面,灑在緊緊依偎的肩上。褲腳和半個人零落在雨下,但人是乾燥又溫暖的。好像找回了七歲或十七歲的自己,又要喜歡上下雨了。

二十七……喔,還沒二十七歲呢,但大概也是要喜歡下雨天的。兩個人,一把傘,一起回家,一樣的路再走幾百次都不會膩。烘焙屋的新作品出爐了,在濕漉漉的空氣裡特別香。要帶幾個麵包回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