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以下轉自臉友Shihkai Liu的評論:要”反服貿”的人提出服貿條文的缺點,是江宜樺最大的詭辨,也是國民黨現階段的核心策略,但我要說的是1:學生要求”退回服貿“,是因為這是“黑箱作業”,而非服貿條文問題,然後,因為我們與中國大陸並非正常國與國關係,有國安疑慮(除非他反正就把兩邊當成同一國啦!說實在,我一直覺得大陸巴不得不用簽任何貿易協定就給我們免關稅,因為畢竟算是國內貿易嘛!),要求簽署協議前先立法設定”監督機制”,這何錯之有?但江宜樺總是愛亂跳針。2:服貿還未實施,單憑條文要說明服貿可能的衝擊,是很困難的。需要很多對產業的調查與統計,我並不懷疑政府有去做這些(公聽會就算是其中一項),但是自打嘴巴的是,政府自己預定編列九百多億去面對服貿的衝擊,那不就是直接表示,服貿對某些產業是不好的!這樣還不能說是缺點嗎?而到底對那些產業不好,政府也遲遲不說明,你說不讓人民知道我也就算了,立法院想了解都不行,這樣的條文叫人民如何支持?而且條文內設定的所謂煞車器,依政府如此枉顧民意的狀況,是否能發生作用我也存疑。3:政府總說簽自由貿易協定總是有得有失,但是服貿“利大於弊”,所以我們應該接受。這樣的鬼話我只能用昨天姚立明教授狂婊唐湘龍的話來說“我要你換一台車,我只告訴你利大於弊,但是其他的我都不說,你會換嗎?”況且”利大於弊“是對台灣整體而言,但是對某些產業與階層是只有”利”,而對另一些則只有”弊”了。所以我們更需要政府告訴我們,而非我們還得跟政府說明。4:我對於任何一字不能改的合約,都合理的懷疑受害的可能性。台灣是資源缺乏的島國,貿易是命脈,服貿簽署沒有不好,而且非常重要。因為重要,我們才需要討論與了解,當然也要有增刪修改的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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