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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櫻桃

春天就這樣悄無聲息地被偷走了。風吹散了櫻花,凝成了晶瑩的嫣紅果子。庭院裡的矮樹綴上了紅,觀賞株的果實卻只適合淺嘗則止的烏鴉,總之絕不合林檎那張又刁又挑的嘴。

但煙還是揀了五六顆櫻桃,洗淨了用個小盤盛著就擱在飯桌上。本人並沒有任何食用的意思,或許是喜歡窗外的日光斜灑在果皮上的色澤,或許單純想比外頭的笨鳥們早些佔有初夏新鮮的味道。

櫻桃的成色是真的相當漂亮,是些嬌滴滴打磨良好的紅寶石。所以不怪下午四點睡眼惺忪的林檎踩著拖鞋隨手就撿了顆扔進嘴裡,歸根結柢是煙沒在果盤旁立個醒目的警告標示牌,寫「貓與林檎禁止食用」。

果子的味道又酸又澀,林檎給刺激的直接清醒的徹徹底底。那味道真是絕倫,即便煙立刻用百米賽跑的速度衝刺而來,讓偷腥的小貓給吐了,酸澀的果汁仍刺得林檎直跳腳。

煙笑得合不攏嘴:「讓你貪。」

林檎瞪他。「讓你把這種東西放餐桌上。」

「也沒有人規定餐桌上放的就一定得是吃的吧。」煙仍在笑。「何況這也不是不能吃。」

「當然不能吃了,你看這是人吃的東西嗎。」

「林檎小朋友,請不要拿你那副小的可憐的比例尺去侷限人類無限的可能性好嗎。」煙說,隨手捏起一顆櫻桃面無表情的吞了。「噯,可真酸。」

「我這種的,也是人類無限可能性的其中一種。你有什麼意見嗎。」

「不敢。」煙揉了揉林檎的腦袋。說的很對,有錢人嘴刁一點算什麼事。於是他想,最後這點櫻桃除了好看想來再無大用,嘴饞的貓經此一役也不會再次上當。不如乾脆擔下鳥兒原先的任務,改日找塊無用的空地種了去,順帶提溜林檎出門曬太陽。

如果只是出門那還不簡單,煙拎了林檎說走就走,在超市奢侈的購入一盒空運櫻桃,品牌保證多汁且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