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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鬼/毛翰毛】
#二十七天




一個月,能對一個人的人生產生多大的影響?

拿這件事去問以前的吳明翰,他大概會擺出一副「你在講啥小」的表情。

一個月並不長,才三十天,頂多三十一天,每天例行的事情就那些,起床、吃飯、上班、下班、健身、看片、洗澡、睡覺。

上班倒是帶給吳明翰很多成就感,身為警察,成功逮捕犯人的瞬間真他媽的爽。他的直覺敏銳,搏鬥技巧又強,還被老大誇過是局裡優秀的警察,哎,他都佩服他自己。

至於辦案過程被民眾投訴,那都是小事,拜託,他可是要辦大案子的,沒點冒險精神怎麼可以。

更別說大案子常常牽扯複雜,有時候查案查線索,或現場蹲點,動輒需要一個星期以上,甚至更久的時間,一個月閉眼睜眼就過了。

當時的吳明翰實在很難想像,有一天,他的人生會因為一個月而產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他在那一個月內,結了婚、領養寵物、用起環保餐具、幫結婚對象揍前男友、破獲近年來最大毒品案、被槍擊瀕臨死亡、在醫院撿回一條命。他擁有了新的家人們,同時失去了最重要的那一個。

僅僅一個月。

不,準確來說不到一個月,只有二十七天。

這二十七天改變了他往後七十二年的人生。

讓他每天的例行公事多了一樣遛狗。

牽著小毛,到河濱慢跑、散步,看即將落入河裡的夕陽。橘紅色的光灑落,像那天傍晚一樣,很美。

吳明翰抬起頭,望向天空中的雲,小毛跟著仰頭,汪汪叫了兩聲。

每週的例行公事也多了一樣,探望阿嬤跟伯父。

用環保盒買阿嬤最喜歡吃的蚵仔煎,用環保杯買伯父其實也很愛喝的梅子綠,一起吃一頓下午茶,或一頓晚餐,聽兩位長輩說那個人小時候的趣事。

相簿裡,都是吳明翰來不及好好更了解的他。

每年的例行公事,則多了一樣去掃墓。

說是墓也不算,他生前熱愛環保,離開後,家人們幫他申請了樹葬,掃墓就是去幫樹澆澆水,跟樹說說話。

一年一年過去,樹一尺一尺長高,吳明翰摸著已經長得比自己高的樹,暗暗數著過去了幾年。


很多很多年。

久到小毛也走了,所以吳明翰又領養了二毛;二毛也走了,又領養了三毛。

每當吳明翰在取名字,都彷彿能在耳邊聽到某隻鬼的尖叫,不敢相信!什麼取名品味!

或許他是想試試看能不能把鬼氣到回來捏他耳朵吧,可惜沒有成功。

久到阿嬤也走了,於是吳明翰在大樹旁又種了一棵小樹;伯父也走了,吳明翰在大樹跟小樹旁又種了一顆小小樹。

大樹旁邊還有一個位置,那是吳明翰為自己留的,他總有一天會來這裡,和他的家人們待在一起。

只是不能太早,免得被碎碎唸。吳明翰見識過,阿嬤跟他的孫子一樣,認真唸起來都不停嘴的,到時候祖孫一起唸,他怕自己承受不住,容他晚點再來。





當年,毛邦羽去投胎後,吳明翰一直在想,他對毛邦羽到底是什麼感情。

他不否認,毛邦羽確實在他心裡佔據了很重要的位置,如同家人般的存在。

最初見面,他想方設法要擺脫他,到了後來,卻是真心興起了陪他一輩子也很好的想法。

既捨不得他離開,又希望他好好投胎。

這種心態的變化,以及矛盾的心情算是什麼?

吳明翰從來沒有遇過這種狀況,而二十七天太短,短到他來不及好好思考清楚,毛邦羽便離開了。

毛邦羽剛離開的那一陣子,日子突然回到冥婚之前,沒有鬼三不五時冒出來嚇他,沒有鬼逼迫他一定要用環保餐具,沒有鬼跑來找他鬥嘴、給他錯誤情報打擾他工作。除了家裡多了牌位、遺照、香爐,以及一隻狗以外,跟以前沒什麼不同,生活恢復了清靜。

清靜到他不習慣,總感覺住了好幾年的家似乎變空曠了,讓他下意識東張西望,找那抹不存在的紅色鬼影。

吳明翰又花了一段時間,才弄明白自己對毛邦羽的感覺,而終於弄明白的契機,要是被毛邦羽知道,肯定又會拔高音調大喊不敢相信。

契機是吳明翰發現他快兩個月沒下載影片了。

他發現時,自己也很驚訝,以為是自己調回分局,事情變多,才忙到忘了。於是他精挑細選,下載了一部很對胃口的影片,打算好好抒發,卻怎麼也弄不出來。

攸關十九公分的尊嚴,吳明翰試了半天,可整部影片都播完了,仍然沒辦法。他疲累地放棄,決定去浴室沖冷水,他邊沖澡,邊想起他和毛邦羽的第一次見面,第一次的坦誠相見,沒想到在腦海中浮現毛邦羽身影的瞬間,他就這麼繳械了。

彷彿同時射出了堵塞在腦中的結,暢通了他的腦。

真的,不敢相信,居然是在這種情況下才搞懂,吳明翰都覺得過於荒謬。不過想想,他們的相遇和經歷本身就很荒謬,好像也很適合。

吳明翰在浴室裡大笑,淋著冷水大笑,笑到眼眶通紅。


第二天,他去買了一組對戒,一枚放在毛邦羽的遺照前,一枚戴在自己的左手無名指。

他欠他老公的結婚戒指。

吳明翰一戴就是七十二年。





天亮了。

吳明翰惺忪睜眼,見到的是熟悉的天花板。

熟悉,帶點陌生,好像好久好久沒見過。

剛醒的腦子有些混沌,吳明翰花了一點時間回想,在意識到這裡是哪裡的瞬間清醒。

他從床上跳了起來,用他這個年紀本不該有的敏捷衝出房間,環顧他在年輕時住的家。健身器材在,筆電在,遊戲機在,沒有五毛,沒有小毛,沒有牌位,沒有香爐。

沒有毛邦羽的遺照。

他猛地抬起左手,沒有戒指,也沒有皺紋。

作夢嗎?

吳明翰第一直覺就是自己在作夢,用力掐上大腿,痛覺完整地傳遞到大腦,告訴他這是現實。

許多電影跟小說情節在腦中閃過,吳明翰沒時間細想為什麼自己會遇到這件事,立刻回到房間找自己的手機,按亮螢幕,確認今天的日期。

2020年8月31日。

他永遠忘不了的日期。

現在時間是早上,毛邦羽還活著。

毛邦羽還活著。

吳明翰順手抓起離他最近的一件上衣套上,邊走邊跳地穿好長褲,跌跌撞撞奪門而出,但他一開門,卻差點撞上門外的人。

吳明翰頓住了,直愣愣地盯著面前滿臉尷尬的訪客。

捲毛,粉紅色上衣,卡其褲。

「……嗨。」對方撫著脖子,視線飄忽,不安地清嗓,斟酌著要怎麼開口,「那個,吳警官,我……」

吳明翰望著對方,嘴唇發顫,很小心很小心地,把那三個字從心底挖出來,透過發疼的喉嚨,輕輕唸出那個可能隨時會消逝的名字。

「……毛邦羽?」

「──不敢相信!」聽見自己的名字,毛邦羽馬上提高聲音,睜大眼對上吳明翰,「你記得我嗎,吳明翰?」

吳明翰回答他的是一個撲上去的擁抱。

抱得很緊很緊,像要把他嵌進懷裡,緊到毛邦羽忍不住拍著吳明翰的背,「哎呀,你再這樣,我就算沒車禍也要被你勒死了!」

吳明翰依然沒有放開,毛邦羽剛抬起手要捏他的耳朵,又停了下來,改成摸摸吳明翰的頭,不確定地問。

「……吳明翰,你在哭嗎?」

「幹,不行喔?」

吳明翰啞著聲,把臉埋進毛邦羽的頸窩,光明正大地蹭著他。多活了數十年,有什麼面子丟不掉,重要的是把握當下,重要的是他重新遇見毛邦羽了。

為什麼會時光倒流,為什麼兩個人都擁有記憶,這都可以以後再慢慢思考,不是吳明翰首要思考的事。

他想的是,二十七天不夠,這次他要和毛邦羽好好過接下來的七十二年──

不,毛邦羽的嬸婆說他可以活到一百二十歲,那他就要陪毛邦羽到一百二十歲。

他們有很多事情可以做,領養小毛,去淨灘,去探望阿嬤跟伯父,去買結婚戒指。這些他都不必再自己一個人完成了。

毛邦羽說過,他想要的很簡單,那吳明翰想要的其實也不複雜,正好跟毛邦羽一樣。

吳明翰笑出來,放鬆懷抱,下巴擱在毛邦羽肩膀上,輕聲說出他曾在毛邦羽遺照前說過兩萬多次的那句話。

「我想你了,老公。」


-FIN.-
2023.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