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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安。」
  「早啊,今天早餐是三明治喔。」
  「啊……早安。」
  在此起彼落的道早聲中,金南俊一邊打著呵欠一邊拉開了餐桌邊的椅子,剛坐下忽然感覺到臉頰上被一個濕熱柔軟的物體碰了一下。他怔了一下便立刻意識過來,自己這是被親了一下。
  他轉過去,毫不意外地看見了坐在自己身邊的金泰亨,露出了標準的四方嘴笑容,又朝他臉上親了一下:「早安,今天也超級喜歡南俊哥喔。」
  每日的早晨告白是交往過後的例行公事了,於是金南俊只是習慣地伸手揉了揉弟弟還凌亂著的髮絲,「早安。」
  坐在他們倆正對面的閔玧其端起了咖啡,並用力翻了個白眼,「情侶真的煩死了。」


  造型師剛替金南俊上完最後的唇妝,金泰亨突然出現在他身後,從後方傾身摟住了金南俊的肩。
  「泰泰?」金南俊揚起頭,在身前的鏡子裡對上了金泰亨彎起的眼。金泰亨這次回歸染了鮮豔的藍色,儘管髮色特殊,但搭配金泰亨俊秀的臉孔看上去毫無違和。金南俊有些想伸手摸摸他的頭,但礙於他們才剛做完等等舞台的髮型,他還是打住了動作。
  金泰亨的下顎小幅度地蹭了蹭金南俊的肩,「南俊哥還是很帥氣呢。」
  金南俊眨了眨眼,忍不住輕笑,「是嗎?」
  「嗯哼。哥很適合穿西裝啊,肩膀很寬,腿又很長。」金泰亨點點頭,上著艷紅唇妝的嘴角勾起一個笑:「嘴唇也很漂亮,rap的時候超性感的,可是親起來又很柔軟。好想要現在就吻哥喔,不過妝會花掉吧。」
  「別鬧了。」金南俊耐不住小男友的花式吹捧,耳根有點紅,「泰亨你還真是……」
  「因為很喜歡南俊哥啊。」金泰亨把手臂收得緊了些,「超級喜歡的。」


  「哥會這麼聰明是因為看了很多書嗎?」
  金南俊把手中讀到一半的書挪開了些,看向此刻靠在他肩膀上的金泰亨:「什麼?」
  「我是說,哥真的很聰明啊,而且總是在看那些看起來很難的書。」金泰亨點點頭,「像大家說的……性感的大腦?」
  金南俊覺得有些好笑,「什麼東西啊?太誇張了吧。」
  「哪有,哥真的太聰明了吧,什麼都知道,我每次都忍不住想,哇,這哥知道的也太多了吧?」金泰亨鄭重地道,「也很會寫歌詞,到底是怎麼寫出這麼美的歌詞來的?」
  「泰亨啊,你怎麼又──」
  金南俊有些窘迫地想阻止,但金泰亨不理他,「每次演唱會說話的時候也覺得哥真的很厲害,還有在聯合國演講的時候,總覺得哥是防彈少年團的隊長,真的是太好了。啊,想事情還有說英文的樣子也很性感。」
  「泰亨啊──」
  「雖然那麼聰明,但平時又有點迷糊,常常需要被照顧。而且還不知道自己有多可愛。」金泰亨打斷他,揚起一個大大的笑容,「我喜歡這樣的南俊哥。超級喜歡的,最喜歡了。」
  而金南俊挫敗地捂住了自己的臉。


  「好漂亮。」一個親吻落到了金南俊的眼皮上,「我覺得南俊哥的眼裡好像有整個宇宙。」
  金南俊發出了一聲細碎的呻吟,抬手去勾金泰亨的頸子。金泰亨順勢向下親了親他的鼻尖,而後是嘴唇,「鼻子也很可愛。嘴唇一直都很軟,每次接吻都很捨不得結束。」
  「泰亨……」金南俊閉緊眼別過了頭,但趴在他身上的金泰亨只是捧著他的臉頰,往他的耳朵上親了一下,讓他不自主地輕顫。
  「耳朵很敏感這點也很可愛,好喜歡哥每次被親一下就會臉紅的樣子。」金泰亨在他耳邊柔聲道,一邊順著頸子向下親吻,「還有哥的脖子很修長,超級性感的。」
  金南俊不自在地用大腿蹭了蹭金泰亨的腰,「不要每次都這樣,泰亨……」
  金泰亨置若罔聞地吻了吻他的鎖骨,而後在胸口又落了個吻,唇還貼著他的胸便帶著用惡作劇的口吻柔聲道:「而且哥的胸是不是又更大了?最近練得很勤對吧?超性感的。」
  「金泰亨!」金南俊伸手一把蓋住他的嘴,窘迫的紅潮一路染到耳尖上,「你真的有必要每次上床的時候都──」
  「有必要。」金泰亨打斷他,握著他的手輕輕地挪開,輕柔地在他的掌心落下一個濕潤而溫熱的吻,「我喜歡南俊哥,我想讓哥知道我有多喜歡你,所以有必要。」


  剛交往沒有多久的時候,金南俊問過金泰亨,為什麼會喜歡自己。「很難想像?畢竟我是男人啊。」金南俊想了想,忍不住輕笑,「不小隻也不可愛喔?笨手笨腳的,很常弄丟東西喔?感覺沒什麼能讓泰亨喜歡的優點呢。」
  而聽完這番話的金泰亨歪著頭看著他,似乎在思忖著什麼,半晌,他拉住了金南俊的雙手,「因為哥什麼都很好。」他認真地道,口吻裡有種純真的鄭重,「我喜歡南俊哥,我喜歡哥的全部,所有一切,每一個細節。」
  金南俊怔了一下,並沒有料到金泰亨會突如其來地說出這般熱烈的告白。他張了張嘴,正想說些什麼,最看見金泰亨勾起了一個笑容,拉著他的手也握得更緊了點:「如果哥還是困惑的話也沒關係,那我會每天和哥告白。每天早上、晚上、隨時隨地,我都會和哥說『我喜歡你』。」
  「什麼啊……太誇張了啦。」金南俊為他的孩子氣哭笑不得,「我知道,所以……」
  但金泰亨只是逕自搖搖頭,「不,就算哥知道我還是想要這麼做,我想要和哥告白,因為太喜歡了,所以我要每天和哥說。」他帶著略顯稚氣的笑容,湊上前輕啄了一下金南俊的嘴唇,「像這樣。我喜歡哥。」金泰亨拉著他的手,又親了一下。「我喜歡南俊哥。」又一下。「超級喜歡的。」再一下。「最最最最最喜歡了,從十八歲到八十歲,都會一直喜歡。」
  金南俊架不住他的熱忱。「嗯,」他在一個親吻的間隙裡柔聲道,「我也最喜歡泰亨了。」
  於是他們看著彼此,忍不住一起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