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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強調一點,以下都是趙小姐自己說的"逐字稿".我不更動任何一字.如果她敢刪除我的留言,拒絕討論回應.就是一言堂.我隨時截圖向社會大眾舉證.
https://www.facebook.com/PTStalks/videos/313121189510393/?comment_id=723339938064661&reply_comment_id=316934372228773¬if_id=1542114024279538¬if_t=video_reply
來來......大家奇文共賞.

先肯定趙小姐說他挺同志的部分.因為我對這部分不熟.所以我先選擇100%相信.

再來是針對今天這個影片.我一條一條來列出趙小姐親口說的言論,沒有曲解和抹黑.100%是她自己說的.都有影片的時間.大家自己去跳著看.
影片時間有-時計的部分也有+時計的部分.我都大略標出來了.-的部分會比較準.+標的時間也許沒那麼準,不會剛好落在第一句話.但是區間是準的.

1.-46:07(11:30)趙小姐說:女性專用車廂(特指女性只能待在女性車廂不能到別的車廂的情形)的例子不能類比專法,專法不是歧視.就像我保的保險和我
兒子(兒少保險)不一樣,我女兒是學生保險.趙小姐我是勞保.所以不是歧視..........靠~~~你不能保是因為你不是兒童也不是學生阿!!

你們"本質上"不一樣阿.....
你怎麼保??所以推論你的心態就是"同志和我們本質上不一樣"啊??....我沒冤枉你吧?

2.-44:09(13:09)趙小姐說.專法是歧視.那全台灣不要有特別法.例如原住民專法..........哈囉??專法特別法是一般法律已經不夠保障了.要有優惠.才
給的法律.而且同志一般來說都是好手好腳.不需要你給什麼優惠.如果他本身殘障了.他是原住民.那他用他其他特殊身分去接受特別法.這才是合乎邏輯
的.而不是他性向不同就不等於一般人了.在這裡你不把好手好腳的同志當做一般人.本身這個概念就是歧視.就像好手好腳的黑人也不是等同白人一樣是
人類.就算你沒有限制空間.你看待的眼光就不一樣了.還空間沒限制咧.你眼睛看出去的空間都是有限制的啦!!

3.-38:30(18:45)趙小姐說.如果今天要制定殺人合法的法律.大家都可以站出來反對.所以你類比同志能結婚簡直和殺人能合法是同等負面的事情.
這是你舉的類比.沒冤枉你吧??.......所謂的類比就是A和B相近.所以可以一起相提並論.沒冤枉你吧??.......

4.-32:40(24:37)趙小姐說因為增修民法971-1"平等適用夫妻權利義務"的字樣將導致以後一提"一夫一妻"就會被罰錢3萬.在-30:45(27:00)陳牧師已經
針對問題回答了,請大家看看.......然後我本人拉~~對平等適用的解讀應該是"你可以,我也可以",

不是說"你可以我就不可以" 或"我可以你就不可以"的情況.

如果有??....請問平等在哪?? 趙小姐.....哎........連平等2字都搞不懂定義了.哎~失望阿......

5.-30:49(26:24)趙小姐說可以同婚,那兄妹亂倫.多夫多妻有何不可?........對不起.平權就是適用目前民法.你說的行為都是違反目前民法的.連同志
遊行都沒有人舉相關的議題牌子.也就是沒人提出有這類需求.我可以解讀為你是惡意聯想的嗎??

6.-27:24(30:01)趙小姐出示版子.他說同婚(1079-1 II)法律不能拒絕讓有戀(物)童癖的人收養小孩.這個我還沒空去翻尤美女的版本來舉證.但是既然
有錄影錄音.大家懂的趕快來澄清.但是以我腦袋這麼差的人來說啦.........尤美女都是以同樣的民法來保障.最好是異性戀也可以讓有戀童癖或前科累
累的人來收養啦.

7.-21:14(36:23)趙小姐舉例國外有母女登記結婚.......抱歉.還是一樣的.在我國民法是違法.既然異性戀樹大有枯枝,同性也有.大家還是本質上並無
不同.對吧??這世界上就是有怪人嘛.
然後接下來你說得很好阿..大法官釋憲有說結婚或結合.那現在如果是用相同民法.母女結婚就是違法阿.那我們一起來禁止這類情況嘛.
但是"結合".....就不知道囉......那又不是婚姻...顆顆......所以你贊成用結合.來增大母子結合.父女結合的可能性嗎???.....我們一起用婚姻好嗎
??來防堵你最害怕的亂倫問題!!

8.-3:25(54:14)趙小姐說專法很棒很優惠.....(這都是逐字稿喔.你親口說的).專法裡阿.......

A.同志離婚較簡單.因為沒有小孩的問題.他們不需要這麼穩固的關係.
B.民法6等親不能結婚.專法同志4等親內可結婚.
C.通姦除罪化是同志去吵你們.要你們廢除的!!所以同志不用有通姦罪.
D.同志也吵著要7歲能合法性交.所以在專法裡同志可以跟未成年亂搞.

幫你整理一下.....你鼓勵同志婚姻關係不穩固.然後讓社會大眾覺得這是一個近親能結婚的邪法.然後鼓勵同志輕鬆通姦低代價.鼓勵未成年性交合法?
都是你說的喔?然後你說那是同志吵著要......我先不吐槽你哪來的這一股聲音.至少啦.......你是擔任了一個放行的角色吧??我本人是很反對你剛說
的那些行為啦!!~可以不要放行嗎??

我使用一種近親能結婚的法.夭壽喔......那我不就一開始就被扣帽子??

再來,通姦要除罪好像是先用在異性戀裡吧?不好意思.你說你懂法......這邊好像錯了.為什麼我這麼有自信?阿同性戀目前又沒有什麼法??要除罪化不
是先用在異性戀裡面不然咧??..........為不存在的法先未雨綢繆喔??哈囉??腦細胞你還活著嗎??

*其他老議題我就不提了.比如尤美女明明就小改即可.你堅持要大改.懶得跟你爭執.
好啦就像你說的~要一條一條改很費時.阿重新一條一條訂定不就更費時!!~~還是就隨便定一定.反正是給同性戀這種東西用的.所以很省錢很快??
不管怎樣都說不通.

*還有以後哺乳室會消失.........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消失.哺乳室是為了女性要不要露出胸部公開哺乳的爭議.才產生的場地.
男男的話就找個地方用奶瓶阿.還是你怕男同性戀去哺乳室打砲.還是男同強姦女生??......取消的原因在??.........

*不孕症的補助......虧你可以一直講耶,你都還沒發現謬誤在哪裡?? 你都說是XX"症"了.
如果我今天沒有漸凍症.我可以用漸凍症去申請任何健保或補助嗎??不行阿.......
如果說今天有一對同性情侶.
2方剛好有結婚意願,又剛好都不孕(其中一方有能力就不行喔)......又剛好想要小孩.然後去生.....這種情況你舉出來.我還比較沒辦法反駁.但是這種
機率中的機率....我不知道......也許比中樂透還少??
你要不要先擔心合格的異性戀去申請後的金額,國家能不能負擔阿?1000塊鈔票不擔心.去擔心那一元硬幣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