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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含計畫)考試
1.請特別注意,論文計畫口試通過後 90 天方可申請論文口試。
2.申請日期:2/24 至 5/15(第 1 至 12 週)
3.考試日期:3/16 至 6/12(第 4 至 16 週)
※請同學於加退選課前確定應修科目是否修畢及畢業學分數是否足夠,另務必於擬定口
試日期前4週備妥論文(計畫)申請表、歷年成績單 1 份及審查教授推薦表;口試日
期前2週備妥論文(計畫)3 ~5 本逕送系辦公室(若未於時限內交齊所需資料則視同
放棄該次考試,以上事關個人權利及義務敬請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