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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燈好多,路燈好亮,比任何見過的月亮還亮。

如果月亮是為了照亮夜晚而存在,但街燈卻照亮了比月亮更多的夜的話,那月亮的存在還有意義嗎?街燈是不是才是月亮?月亮還是月亮嗎?話說回來到底什麼才是月亮?只有這顆圓圓的東西才能叫做月亮,還是代替下崗的太陽照亮世界的就是月亮?

不管如何,我喜歡月亮,尤其是滿月,尤其是白天的。

白天的滿月大概是沒有魔法的世界中,最魔幻的存在。躺在淺蔥色天空上的月亮像是點綴海面的,被礁石打磨得圓潤的海玻璃——若親手拾起,會微微透出手掌的肉色;若輕撫表面,會發現觸感似天鵝絨般細膩無暇;若仔細端詳,會察覺乍看完美的表面有著或淺或深,不規則的刮痕。

似是能看透,卻又微妙地朦朧;似是完美無缺,卻又遍體鱗傷。

像海玻璃一樣,像人一樣。

不管是人類或月亮,我想我被他們相似的特質吸引。比他們美好的事物多得是,但是我猜我就是喜歡這些好逞強的事物。

一邊跟著月亮走,我一邊這麽想。

只要跟著月亮走,一直走一直走,不用管前方是燈火通明的大道,還是潮濕腐臭的小巷,只管前進就好。走啊走,死路底的右手邊,一定會有 Oasis。

Oasis 是Nowhere 與常世的接口,想回 Nowhere 就勢必得通過這裡。Oasis 以各種姿態隱身於街巷,酒吧、小吃店、書舖,甚至只是個再普通不過的民宅都有可能。不過不用擔心,只要跟著月亮走到底,右手邊的不管是什麼,就是Oasis。

月亮的方位隨季節更迭,所以Oasis 的位置一直在變,每次都要摸索一番才能抵達。雖然麻煩,但總比記住常世複雜的路名來得簡單。

數著自己到底經過了多少路燈,循著與街燈相比黯然失色的月亮,我一邊摸索自己不成形的想法,一邊繼續向前走。

正當我想著今天好像走了特別久時,迎面走來的青年吸引了我的目光。

青年頂著一頭雜亂黑髮,眼下掛著重得誇張的黑眼圈,年約20代末、30代初。與不修邊幅的髮型形成強烈對比的是他以午夜這個時間點而言過於整齊的服裝——雖然沒有打著領帶,甚至領口的幾顆扣子沒扣緊,露出裡面的棉恤,但平整的襯衫與西褲、毫無污漬的光亮皮鞋,都像是他正在執勤一般。

正在執勤一般。

我趕緊重新掃視他,試圖找到我看漏的線索。發現了,他腰間有槍,是警察。

在此同時,感覺到視線的青年與我的視線交會。

趕緊收回眼神,我試圖回想曾經學過的危機處理守則。是什麼⋯是什麼⋯啊,有了。

第一、不要停下,也絕對不要跑,維持你本來在做的事。警察有分種類,除了獵巫課以外其他都不會知道你是女巫,所以絕對不要主動暴露。

我克制加快腳步的渴望,繼續信步向前。

第二、冷靜,絕對的冷靜,不要暴露任何情緒,任何情緒都有可能害死你。

我把自己藏到月亮的背面。

第三、收起所有情緒後,確認對方的眼神,眼神中有情報。如果有異狀請盡快脫身。

我看向青年的眼睛。淺蔥的眼中映著路燈。

白日的月。

那雙眼並非萬里無雲。像是時不時被雲朵遮蔽的白晝的月一般,燈光在他眼中搖曳。他在動搖。

預期之外的眼神讓我一瞬間愣了,但是熟記於心的守則在耳邊響起,把我拉回現實。

第四、切記,萬事小心。

依循指示,我別開頭繼續向前走。把自己藏好,只要經過他危機就會解除,什麼事都不會發生。

一、二、三、四、五、六⋯

當我數著自己的腳步到到第六步時,他開口了。

「喂。」

事情果然沒那麼順利。在這種情況如果繼續走反而更可疑,於是我停下腳步,重新對上他的眼神。

視線交會的那一刻,他的目光大力晃動了一下,但很快地又再度定焦。

啊,又是預想外的情緒。

黑髮青年的眉頭微蹙,目光閃爍但毫不偏移,臉上寫滿急切。

「叫什麼名字?」

為什麼要問?

不要從月亮背後走出來。我用力地告訴自己。我警戒地看著他,沈默不語,試圖摸清他的意圖。

等等,等等,再耐心等等。

沒得到回應的黑髮青年似乎不感意外,他換了隻腳站,輕吐一口氣後再度開口:「我叫恭司,歲恭司。」。

這次他的眼神不再動搖。

無雲的天空、半透明的滿月。

半透明的滿月後面藏不了人,於是我拔腿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