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 ⚠️財劃法的問題 中央總預算6000億的缺口會被排擠到國防,國防預算會估計被砍3000億左右,軍事升級跟軍購預算直接終止,人事經費是不可能被砍的狀況下,剩下的3000億要湊出來是會壓迫到育兒津貼、租屋補助、學費補助,砍到的幾乎會是福利支出以及大型國家建設與中央應變災害的預算。 地方政府拿到預算後,在獲得新的財源後,有新的財務基礎可以舉更多債務,並沒有辦法像之前前瞻建設,地方向中央提出實際需求,必須有申請計劃書、中央會審查計畫可行性予以審核,審核通過後,地方還須報告執行成果,事後並有管考的機制,在整體面向來看,會是地方公務員比較能將財務用在需要的支出上。 但將財務無條件回歸到地方,那就是議員等級的牛鬼蛇神就可以影響更多縣府財務支出。 中央的國防預算被刪減、福利支出受波及,更不要想有額外的民生、水利、應對極端氣候的大型建設。 這種涉及財政的事,跟刷信用卡一樣會無感,等到效果面出來後,其實已經是來不及了。 熄火的車、廢掉的升級計畫要再啟動都會是很難有這個機緣跟機會與時機。 簡單講,你的補助津貼跟福利減少部分都將會被拿去給地方縣市綁樁用的,讓他們吃飽飽,你卻無法獲得任何利益。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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