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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s://www.threads.net/@fyswreading/post/C7Vy8KhvVld

2024/5/24🟩沈伯洋委員發言

🔥不要再騙說要「查弊案」,法條內容根本沒有「弊案」🔥
沈伯洋:「謝謝主席那今天呢?真的很遺憾喔,從國是論壇一直到現在,我們可以看到國民黨有很多的標語都說要查弊案,我先來問一問大家吼,弊案到底是誰要查的啦?
這是第一個重點!弊案大部分就是檢察官、監察院在做的事情,那為什麼立法院要開始做這種調查?第二個重點就是,當我們今天要做這個調查的時候,我們有沒有能力做這個調查?
昨天國民黨跟民眾黨都釋出了大量的圖卡,說要闢謠、說這個法案有多好,國民黨這個Q&A,11個錯10個!連這種回應的能力都沒有,請問要怎麼調查弊案?
但是更重要的事情是,我們就算立法院能夠調查弊案,就算有能力調查弊案,我問大家,請問弊案認定的標準是什麼?我們是要根基於事實吧?但問題是現在按照這部法律的標準,我們要怎麼認定弊案大家知道嗎?是舉手表決啊!舉手表決誰多數就可以認為這是弊案!這怎麼會是一個民主制度會發生的事情呢?這只有在哪裡會發生?在中國才會發生!

沈伯洋:「大家知道反貪腐、查弊案,喊最大聲的人是誰?就是習近平啊!所以習近平用反貪腐用查弊案的方式,做政治的肅殺、政治的追殺,他的目的跟弊案一點關係都沒有!這就是這一部法律最重要的可怕的地方!
但最重要的就是,最可恥的一件事情就是,如果今天你說這部法律是為了要查弊案,我就會問寫這一個法案的,不管是傅崐萁還是黃國昌,請問這一部法律,弊案兩個字在哪裡?重大公共利益這幾個字在哪裡?
其實你們這個法案根本沒有寫「弊案」兩個字啊,從頭到尾根本就不是以弊案為限定做出發,你們調查的範圍是寫什麼呢?是寫「相關議案」。相關議案什麼事情都可以是相關議案啊!這就是這個法條最大的問題!
最後我還要再講一次,民眾黨講了好多次說有實質討論,國民黨也講了很多次實質討論,我就來告訴大家,黃國昌委員在這部法律的逐條的發言,總共25秒106個字!在協商的時候只講了172秒635個字!他從頭到尾只講了197秒471個字!我女兒打電話給我都講的比這個還多啊!
這怎麼可能可以叫做實質討論?很明顯的是一個完全沒有經過正當程序沒有經過討論的法案,我們當然還是要堅持他一定要退回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