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 本人SASAKIRIO (噗浪位置:https://www.plurk.com/zx0519ij0413MTB) 於版模文相關討論(https://www.plurk.com/p/nx3tnn (原文串))偷偷說內,在未經查實之狀態下,以此帳號留言:匿名ID:EGG6664,留言並散佈對於該串匿名ID為GOJI1865的HINA做出不實指控。 特發此文證明並敘述自身錯誤。 很抱歉,對受害者HINO做出這麼多傷害與欺騙行為,讓他在這五天內飽受精神折磨與心靈創傷。 HINO,對不起,我很抱歉。 本人以匿名EGG6664在散佈HINO帳號達64人時,才被告知受害者非當事人。 本人SASAKIRIO曾以EGG6664帳號欺騙:「我已向當事人道歉。」實則沒有。(附圖https://images.plurk.com/6r2EhhV2fY8V95ltl2DHFP.jpg) 後又失言:「我都道歉了,實名匿名有差嗎?」(附圖https://images.plurk.com/7yMiRT8lAikIq6REyFzKef.png) 最後以小帳旭(噗浪位置:)假裝成EGG6664向受害者欺瞞本帳之事實。 並屢次欺騙。 欺瞞事項有: 一、欺騙EGG6664就是旭。 二、欺騙有親友賦(噗浪位置)告訴我,線索都是指向受害人。 #實際上賦也是我的小帳之一。 三、在受害人要求給予所謂所謂討論內容實,以P圖假證據,用旭與賦兩個小帳自導自演對話、給予假證據。 四、未在限定期間內完成道歉事宜、且不聞不問,卻開本帳SASAKIRIO向受害者表示關心。 五、以賦之小帳,欺騙受害者FB小帳為本帳,小帳:(連結網址)、本帳:(連結網址)。 六、被發現SASAKIRIO之本帳後,仍然不回應受害者之私訊,且用盡各種辦法刪除證據。 綜以上行徑惡劣﹐為表達誠意,特此發佈此道歉文。 並保證此噗在所有大小帳號都會發佈、置頂。 且永遠不刪除。 相關證據串:https://www.plurk.com/p/nx7xh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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