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XX室公告: 1.自108年1月1日起委員出席費之支給,採零用金方式付現,承辦人請事先向出納預借(自借款當日起算三日內檢附支出憑證辦理核銷),或由承辦人先行墊支,不再以轉帳方式處理(比照WW署及EE局)。 2.如係由遠地前來(三十公里以外者),交通費之報支,請承辦人員事先核實估列預借,若有多估或少估問題,承辦人員自行辦理。 情境 1.每年約300場計畫(含委辦+科技+創研+補助),每場4個委員都到,4位委員都請領交通費及出席費,每筆匯款手續費20元,300*3*4*2*20=144,000,每年最多花14.4萬在委員出席費及交通費,貴單位有出不起這筆錢嗎? 2.5年前XX室及QQ室合作完成電子支付的工作,同仁都稱讚,而現今XX室改用這種10年前的作法,要花費的人力成本有多少,XX有評估過嗎?有想過同仁承辦案件時的困擾嗎? QQ室出納可供同仁預借現金約15萬元,只能提供約12場次審查會預借,況且限定3日內核銷,委員的高鐵票如果還沒寄回,如何在3日內辦理完畢!?若有多估及少估還要同仁自行辦理,這是什麼樣的工作心態? 3.承辦人開1場審查會,假設每個會議4位外聘委員出席費10,000,2位從台北坐高鐵來來回2,800,1個承辦人12,800。 4.科技計畫或創研計畫依以往經驗,常常1次開5場審查會,有多少承辦人可以1次拿出5~7萬來墊付,就算可以拿出這麼多錢墊付,為什麼要同仁先墊付? 5.同樣的道理,這種方便同仁的事不願意做,要恢復以往的方式,要用落後落伍的方式,建議目前採用好用方便的的OA、工程管考、委辦系統、公務預算系統等等系統全部裁撤,採用15年前用WORD、EXEL管控的方式,甚至電腦或公文系統也可以裁撤,採用紙本簽核的方式,從此之後也不要再用智慧型手機交辦任何公務上的工作。 6.XX室跟QQ室的恩怨無須擴展到全Z,4處開火不會有朋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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