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 ⟡二月__𝟏𝟐|#光自心中⟡.·- #蘇煜海 雖然也算是離家出走了,但我並不打算斷絕任何聯繫,當然這其中包含老頭──我那教授老爸還有平常愛八卦的親戚們。 想當然爾收到了不少要我乖乖聽話回家的訊息和電話,但那是不可能的。 我好不容易踏出了夢想的第一步,要我連試都不試就放棄?絕不可能。 台北的生活固然沒有那麼輕易,好在我的成績能拿獎學金,也找到了喜歡的打工,只要省吃儉用一點,住學校宿舍勉勉強強過得去,只是我也深知,不能只顧著維持現狀。 所以我就馬上遞交了街頭藝人的申請,只要是打工閒暇或課餘時間,我就會帶著我的木吉他上街彈唱,同時也經營直播帳號。 一開始確實是壓力最大的時期,畢竟萬事起頭難嘛,也不確定申請了場地是不是就可以直接開始表演?會不會有人願意停下來聽我唱歌?萬一沒有打賞怎麼辦? 我想我也許跟很多純粹懷抱夢想就衝的人不太一樣吧,思考的也許更為現實點,但是不現實的話,就走不長遠,於是我還是硬著頭皮,努力拋棄所有的羞恥感,閉上眼,讓自己完全沉浸在音樂的世界後,試著唱出聲來── 循著記憶裡的音符和旋律,一片漆黑的視野裡逐漸亮起了一盞盞的燭火,那是雖然渺小卻閃耀的光芒。 現在的我,不需要思考太複雜的事情,只要,把心中的感情透過音樂傳遞出去就好,僅僅是這樣就好── 當我再度睜開眼睛,眼前的人潮依然流動,但我卻發現有幾個人駐足在離我一段距離的地方,悄悄地鼓掌或點頭後便慢慢離去。 那一瞬間,內心突然有什麼難以言喻的情感慢慢在萌芽,是一種,會讓整個人血液沸騰的「肯定」。 那和以往受到的「認可」不太一樣,不是有標準答案的試卷分數,不是因為具體的比較條件,而是更純粹的,我的情感和心意傳達出去後所得到的「證明」。 或許在街頭風吹日曬雨淋也沒能賺到多少錢,可只要一天比一天多一個人願意停留下來,我就覺得足夠了── 因為總有一天,我會把這一盞盞小小的燭光燃燒成更耀眼炙熱的烈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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