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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應該是最後一集了

前情提要
我與冰炎因為天氣開始轉熱,打算三月底從自立街搬走,但因租金變貴因此接受S的邀約一起找房,四月多找到思源路六樓後又因為找不到人分攤房租所以找了S的室友L&R一起來。經過房東一次找了好幾戶來看房、房東想賣給小孩或是贈送給小孩、水管漏水抓漏、牆壁油漆與環境打掃blablabla等等之後,終於入住。S他們也在5/31終於全部搬過來,並於6/1進行第一次租戶會議。在討論中只覺得L&R一直在奇怪的邏輯點打轉,而S竟然是一直幫他們說話,完全無法理解他們怎麼會有這些疑問。在與H跟代書朋友討論之後決定趕快搬走。

6/4 找到一間思源路三樓公寓,馬上約房仲
6/5 看完房子迅速付租金並約好讓房東整理乾淨再簽約
6/11 簽約,6/20開始計算租金,但已經可以搬東西入住
6/12、13趁周末把方便拿的雜物搬過去以及打掃
6/19 叫同一家搬家公司,但因為H的太太預產期臨近,他沒辦法幫忙搬太多趟就南下陪太太了,所以搬了兩車才搬完。
6/20 最後一些雜物,請好友來幫忙,兩台摩托車載了十幾趟,搬到凌晨兩點多才終於搬完

效率超快,當下只覺得能盡快搬走,以免夜長夢多。

在找房子與搬過去這段期間,半個月就感覺他們的生活習慣實在也也與我們不太合
首先由於我們先入住,為了保留他們的搬家空間,我跟冰炎花了一個禮拜時間把客廳幾乎清空,只留了一袋無臭味的垃圾(包裝袋或是包裝紙之類的)以及一箱回收物(之前就有習慣用紙箱把瓶瓶罐罐裝好等滿了再一次拿去回收),最後這一袋垃圾到了我們搬走那天還沒處理掉,並且似乎有裝一些奇怪的味道。回收物中間我大概丟了三箱,畢竟防疫期間也是常常有紙盒紙碗等等的回收物。
其中有幾次,H的客人來看琴,一進門就是垃圾,客廳跟走道則被他們的雜物堆滿,真的是很不好意思帶人來彈琴。
在入住之前,就已經提過為了避免用電爭議,必須在電表那邊加裝計數器,但是這個部分也是一直到我們搬走都沒有任何動工進展,而在這段期間他們已經不知道開過幾次冷氣,再者他們的職業需求幾乎都在家裡不出門,而我們每天朝九晚五回到家也頂多開個電視吹電風扇(主臥沒冷氣)就睡覺了,想一想也是很難算。

這段期間的開銷也來說一下
首先四月底要繳交押金跟房仲費,也就是租金23000的兩個月與半個月,三戶平均分攤後需要23000*2.5/3=19167元,我們因為自立街房子還沒交屋,領不回那邊的押金,所以只好先向H求助,幸好也是順利繳給S去付給房東房仲了
自立街搬到思源路六樓的時候花了3300搬家車費用
5/25繳交第一個月的租金,23000由H先出2000元,剩下的部分再由三戶均分,所以是7000元。
新房子房租11000,押金+房仲費27500
從思源路六樓搬走叫了兩車,6600
為了搬走後不要跟他們再有所杯葛,先自己跑去查水表電表把時間算到6/24,結果就先繳了電費1464與水費423

搬走之後也希望可以拿回自己的權利,所以簡單算了一下
押金的部分:
未按租賃合約租滿一年就搬走,所以要扣一個月押金,也就是23000/3=7667元
水費的部分:
無從計算三戶的使用量,所以三戶平均計算每戶應分攤423/3=141元
電費的部分:
無從計算三戶的使用量,所以三戶平均計算每戶應分攤1464/3=488元,而由於我們提早入住了10天,所以應該要額外出100元的電費,所以是588、438、438。

但是6/24晚上,我去找S他們退房,在跟他們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他們卻又開始在奇怪的邏輯上打轉了,S說我們去洽詢的代書朋友告訴S說我們不能領回押金,冰炎非常生氣當下就打給代書叫他幫忙調解,S立即又改口說他是找其他的律師朋友問的blablabla,於是請代書朋友擬稿弄一份調解書,並約定過幾天放假再來簽,然後我們交回房間鑰匙,退回房間後就回到新家去了

過兩天後,週末
找S簽約,他先說要上廁所,藉口水電費還沒釐清,又藉口說L&R在午餐都不想下樓,要我們去樓上
我說三級警戒,室內群聚五人即違法要罰錢,我們已經搬出,不能算是住戶
S又說我可以自己上去簽,不用帶冰炎
我說我自己入賊窟,誰知道你們會不會對我不利?而且當初跟房東簽房租約的是S,現在要跟我簽和解書的也是S,你一直拉L&R出來要幹什麼?請到樓下,我們請社區警衛作為第三方公證,簽約才有效
結果S就不理我啦
我說如果你們要拉飯、要吃屎(抱歉打反了)不方便來簽約,那第二天我們再約一次
然而隔天晚上到社區大樓找他們的時候卻又找不到又不回應,打給S沒接,打給L&R也裝死
原本想去報案告S侵占,但派出所員警說我們沒有簽約,金錢上的往來沒辦法準確地界定是不是自願出的或是被侵占的,所以處理起來會以民事案件為主,弄起來會很麻煩
所以最後就一直放置到現在

當初在準備合租的時候其實就有想過,所有東西都要有紀錄,所以每次討論完,就會打字在群組裡面,哪知道遇到無賴,看著群組紀錄還能說這是沒有效的,真的相當無言。

幸好目前租到的房子非常滿意,又大又便宜,希望疫情早點穩定下來,約大家來家裡開趴

在我們還沒搬走的時候,L&R就已經在發文徵求新的室友,重點是我們當時還沒說要搬走,大概也是這一點讓我更加深了要趕快搬走的動機吧。

在我們搬走後半個月,反而都沒有看到他們徵求室友的文章了,原來是搬到別的地方了呢。
這樣房屋押金不是更應該要還給我們了嗎?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