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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你過假日



G和B一同臥在床上,下午的陽光透過窗簾那樣照進來太刺眼,兩人一左一右用手臂擋住眼睛。
孩子們在巷子間吵鬧,正在騎腳踏車追逐;鳥兒在電線桿上吱吱喳喳。整個城市都被下午的陽光給俘虜,正在繞著世界中心旋轉跳舞;就他倆二人像活在異空間,根本不在意陽光是否舒適又暖活,躺在床上無所事事,更無話可說。

「要不要做點什麼?」G率先開口,但也只是張嘴說話的程度。
B挪出空間,左眼瞧了G一眼,又把目光收回去。
「你想去哪?」
「我不知道。」
「隨便,我都好。」

隨便這兩個字真是不負責任。兩手一攤,把所有事像踢皮球一樣給滾去對面,才不要管對方用什麼腳法又把球送回自己腳邊。互相推託責任某方面也許和踢皮球同樣有趣又惱人。
但當兩人之間只剩踢皮球能玩,初期可能有點滋味,後來總是枯燥乏味。為什麼就只能踢球?我們不能出去逛街,玩點其他遊戲?

兩人靜靜地躺在床上,假裝已經睡著,假裝自己聽不見世界除了他們其他地方都熱鬧的要命。他們好像深怕出門,怕給別人看見自己的短處,怕自己展現在他人面前的情侶樣貌不夠恩愛,怕要給路人的目光給灼燒致死。但何必呢?誰說情侶一定要吃飯坐在一塊,出門一定要牽手?況且又不是兩個人想法相同,那樣碰瓷也是怪難堪的。
小孩子真的是吵死了。鳥也是。

下午變得該死。他們同時認識一對朋友,A和H,已經交往一年,熱戀期卻長的像長頸鹿的脖子那樣直穿天際(或是到外太空)。上次四人約吃壽喜燒,A和H在桌子一邊說彼此才懂的笑話,一邊向G、B聊兩人的生活近況。

「你們感情很好啊。」G回,把小木耳塞進嘴裡。B和他距離有五十公分遠,攪弄鍋裡的肉片,看起來對A和H的互動一點也不在意。
A笑起來天真,但有時候天真的要人想把他掐死。是怎麼樣才能保持這種孩子模樣?「噢,哪有。我們兩個也常常吵架!一天吵一回,吵不完。」
「那你們都吵什麼?」B說了,但仍舊沒有把目光看向對面,單單認真地把肉送進嘴裡。他今天來就只是想把中午省下來的午餐給吃回本,把壽喜燒店的牛肉給吃光。
A和H相視而笑。「哎,很多時候是我脾氣不好,」A說,又是該死的笑容,「但我們通常當天和好,因為我沒法接受冷戰。」

H是少話的人,不太說話。他負責在A笑得花枝亂綻的時候替他擦嘴角,整理頭髮;有時候添上幾句話,又逗得A更笑個不停。天知道G和B有多尷尬,只是他們自己不覺得。又沒有人說一定要夾菜給伴侶吃,也沒有說一定要黏在一起才叫情侶。他們保持完美的社交距離,不需要肺炎就建立完整。他們偶爾覺得彼此陌生,既嫌惡又帶著眷戀的互相排斥又吸引。這樣真是愚昧,既然討厭對方為什麼不想分開呢?
但誰說討厭對方就一定要分開?搞不好只是討厭,但分開是沒必要的。要是找了誰替代,肯定又要耗費大半功伕,不如湊合著用,方便些。難聽點是各取所需,好聽點頂多相濡以沫。沒有更好聽的說法了,就算有,也不適合他們。

那天的飯局後來草草散了。B吃飽的很快(因為他根本不說話,他只要吃);A和H因為說話說飽了,要臨走前又叫了五盤果腹。G看著他們兩人吃,兩人聊,心裡油然升起某種怪異的感受。可能B也有,只是他不願說,或是這根本就不重要到必須說出口。吃畢,在壽喜燒店前道別,目送A和H蹦蹦跳跳離開,活脫像兩條快活的小兔子準備盤算去森林某處玩。H坐在百貨公司旁邊的椅子休息片刻,G獨自一人走走晃晃。剛才飯桌上太不愉快。
雖然說也不是嚮往,那就是一種忽然被喚起的自尊心。同樣角色卻差了這樣多,未免太辛酸些。G不得不想到A那對眼睛,那雙就算看破世間萬物仍相信世界的雙眼,肯定是誰在後頭給她勇氣和愛,讓他能一直這樣保持童真。

「要不要去散散步?」G又說,翻身到B身旁。
B努嘴,像想拒絕又不好開口。「去哪?」
「隔壁學校操場。很久沒去散步了。」
「不等晚上?」
「晚上人多。現在天氣正好。」
「我正睏。」
「喔。」

B滾身背對G,抓起棉被裹住身軀。G看著他離去,心裡的失望擴大的黑洞一樣找不到邊際。該說這樣很可悲嗎?但誰又說兩人意見相左時就必須吵架或有任何情緒波動呢?
G想到這裡,眼睛睜睜地看著窗外陽光,呆滯地像失智老人。A和H現在肯定也在同張床睡著吧,緊緊地擁抱,將頭靠在胸膛上,被摟地實實地。

她不要想了。她決定跟著入睡;等起床後陽光就會滾蛋了,那些可惡的熱鬧也會跟著消退。夢裡會有她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