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吳明翰,男,刑警。

  目前已婚。

  

  而他的老公,毛邦羽,正以靈體的狀態跟在他身後。

  「你明明已經升天了,搞詐欺?是想以詐欺罪被逮捕是不是?」

  從旁看來,一個長相英俊的男人正沒好氣的對著一團空氣怒吼。

  「我哪知!我也覺得我去投胎了啊!」

  可在吳明翰眼裡,眼前就是有一個眼神飄忽、不敢正眼看他的美男子。

  嗯,美男子。

  吳明翰不得不承認,毛邦羽生來就是擁有一副好皮囊,大概是那種可以在女孩子間緋色不斷,吃得開又不缺伴,令人恨的牙癢癢的繡花枕頭。

  此刻正做著欠揍的表情,極盡所能的挑釁他,「你要能逮捕我,就逮捕啊,警察先生?」

  吳明翰捋了捋自己的吋頭,咬牙道:「你住這吧。」

  「啊?」

  「啊什麼啊?這不是你家嗎?」他毫無耐性的怒吼。

  

  吳明翰點了一叢香,虔誠地,在那靦腆的肖像前拜了三拜,餘光瞥見那身影似乎又清晰了幾分。

  白煙沒過視線,他告訴自己眼睛只是被線香燻得發熱罷了。

  

  

  沒人知道毛邦羽這次回來又是為了宏大崇高的理想,或是什麼幽微曲折的人情誤會。

  但至少,小毛不會拆家了。

  這樣的日子挺不錯的,吳明翰想,他隻身一人在大城市討生活,除了工作就是工作。

  日積月累的案子、汲汲營營的績效、有點妄自尊大的正義感塞滿了他的空間,擠得他無法呼吸。

  而如今,他的週末會被熱情的邀請,總有一頓熱騰騰的飯菜,多了幾個願意傾聽與陪伴的家人。

  並且多了一個無時無刻有個比奪命連環call還黏的伴侶。

  並且對方試圖給自己出餿主意。

  ——例如在飛車追逐時,總是不安分的給他指示。

  「左邊、左邊!」

  「幹你娘那邊單行道啦。」

  來不及了。

  

  干涉他的穿著、言談舉止。

  ——例如給他穿得像個模特,而不是一個正在執勤辦案但便衣刑警。

  帥氣的男鬼坐在高腳椅,翹著嫻熟的二郎腿,對於紛亂的環境顯得融入一體、自得其樂,「因為你平常穿得像個野人。」

  可不出一刻,成群的男男女女圍了上來,把小小的吧檯擠得水洩不通。

  吳明翰耳邊響起毛邦羽的怒吼:「他有老公了,滾開,一群婊子!」

  警察大人的眼神宛如死魚。

  

  「誒、吳明翰,你看樓上。」

  吳明翰抬眼,立刻眼睛一亮,飛快的速度抬腿撂上舞台、搶過麥克風,拿起內層口袋的警證,一套動作行雲流水,在表演場地中央、聚光燈下,正氣凜然的喊道:「本分局接獲通報,該場所有人吸食毒品,在場所有人不准動,也不准出去,通通把證件拿出來。」

  「男的站左邊,女的站右邊......幹,沒帶身份證的站中間啦。」

  一旁的毛邦羽唧唧喳喳說個不停,什麼好大喜功的臭直男、難道都不尷尬嗎......,一會還不忘甩給他一個小眼神,彷彿在向他邀功。

  有時候,吳明翰會覺得這傢伙跟著也不算什麼壞事。

  可惜是個死Gay。

  他媽的還是他老公。

  

  隨著最後一聲清脆的手銬聲安在人犯的手腕上,人贓俱獲,吳明翰覺得整晚的煩躁都煙消雲散了。

  聽著毛邦羽一口一聲喊著老公好棒。

  嘖,怎麼感覺一切都沒那麼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