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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小英不推難民法?--淺談難民法對台灣的無解bug】by 雲之

關於難民法,鄭運鵬委員的臉書文其實是寫最清楚的。(見附錄)

很多人不知道,政治庇護這種特殊保護模式,已經被中國人玩壞了。

六四之後,歐美都對民運人士打開政治庇護的大門,在黃雀行動之下,很多民運人士去了美國。但是政治庇護可以給你身分,不能給你收入。王丹、吾爾開希、方勵之這種講出自己名字就有知名度的民運人士畢竟是少數,很多人其實到美國後,生活過得很慘。

後來,就有民運人士做起了移民仲介生意:「如何用政治庇護的方式,取得在美國合法生活的身分。」這些人之所以會做這種生意,是因為他們就是透過這種方式到了美國,他們也聽過其他人的案例,所以知道美國政府實務上如何認定眼前這個人符合政治庇護資格。

於是在美國政治庇護的申請文件上,就會出現場景像是在客廳,一群人聽一個人演講,客廳的牆上掛著一張紅布條寫著「反共聯盟誓師大會」的文字的照片。

為什麼會有這種照片?因為實務上要向美國政府證明當事人真的參與過反對政府的集會。但實際上這個集會根本不是反對集會,它是一群想要拿到政治庇護的人秘密湊出的佈景,大家不是真的為了反共而來,只是為了合照,證明自己出現。

對美國政府來說,這是不得不的SOP,不然來一堆人,每個人都跟你說他要政治庇護,你受得了嗎?講的白點,全中國14億人,符合被中國共產黨政府壓迫的,我看非黨員的那13億人可能或多或少都算吧!難道這些人提出政治庇護,美國政府就要收啊?!

可是有經歷過真正反對運動的人就知道,在威權、專制體制的政權下,合照是天大的忌諱。只要政府掌握了這張照片,它可以按圖索驥的把集會合照的人物一網打盡。所以各位看以前很多國內反對運動的歷史,鮮少有大家在集會、開會時的合照,因為其實真正搞反對的人,他們很怕合照。

在這種情況下,訂任何政治庇護認定資格的SOP,都沒有意義:因為當美國政府訂出政治庇護資格的操作型定義後,接下來就會有人用造假的方式完成操作型定義,而且最扯的是,他們的血條都很滿。反而真正符合政治庇護精神的人,早就被中共在牢裡給整個半死了。

中國人濫用美國的政治庇護制度,後來鬧了很多真實的笑話,我講兩件事:

有一次,有個中國高官到美國訪問,通常這種訪問總是會在下榻處有著熱烈歡迎的人群,和抗議的人群,他們彼此也會叫囂,美國警方的作法都是把他們隔開,雙方各佔街道的一側。結果有抗議者發現對面熱烈歡迎中共領導的人群中,居然有人和他以前是同梯進去美國大使館談政治庇護的人。

還有一次,是在美華人聚會的後院BBQ場合,一群人烤著烤著就開始抱怨中共的體制如何如何,結果有個女生,她轉頭問旁邊的人:「為什麼要反對共產黨?共產黨做的不是很不錯嗎?為什麼要反對?」旁邊的人回她:「奇怪,妳不是政治庇護過來的嗎?」

我講這兩件事,只是要跟各位說,美國政府的政治庇護制度,被中國人玩爛到這種地步。

很多台灣人不知道這當中的險惡,但是民進黨有很多人是知道的。

第一次執政的那八年,其實海外民運人士陸陸續續都有人跟扁政府、民進黨聯繫,很多人都來台灣參觀過民主建設,也試探可不可以要點贊助。其實當時有些民運人士是有拿到錢的。我不會說那些錢不值得,對於政治異議者給點盤纏,這並非特例,各國有各國的想法,給、不給、給多、給少,都有它的道理。

當時,不只民進黨,即使海外的FAPA(台灣人公共事務會),也都有接觸海外民運、異議者的經驗。大家的結論,就是中國海外反對者們的江湖,水很深,不是我們表面上看到的那樣,「跟中共就是黑與白,沒得談的」,這些人的作為,有些其實也在戕害美國這個民主自由之地。

現在知道鄭運鵬臉書文第一段在說什麼「假庇護,真木馬」了嗎?

我剛上面說的,還只是海外民運人士的鬥來鬥去、頂多騙個美國身分而已,實際上,有些就是木馬。

很多人沒注意到,目前在美中國民運圈的大事,是「馬大維」。

最近FBI清出了一個中國家庭兩代都是中共間諜,其中第一代是很有名的海外民運領袖,在華人社區中頗有名氣,叫馬大維。他在外面是民運的老前輩,實際上卻是中國的海外間諜,同時第二代因為任職美國情治系統,所以這一家還向中國情報官員教導FBI的反情報作業等技術,最後甚至導致CIA在中國線人大量的被捕、殺害。

很多很多台灣人都不知道,還在吵普篩有的沒的,根本不知道其實這個世界很多地方現在早已大變,已經是戰爭的前夜了。

這就是為什麼小英堅持不開難民法的原因。一旦開啟難民法,台灣一定被老共塞木馬的,只要你寫得出「操作型定義」,老共就有辦法演場戲給你跟真的一樣。

小英、衝衝衝為什麼堅持專案審查?因為專案審查的目的,就是審查官去主觀辨察來者有沒有問題。直覺上有問題,寧可拒收,也不可以冒著風險放特務進來。不是特務一個人是能怎樣殺人放火的問題,是「在台灣的香港社群馬上就有被滲透危險」的問題。

一旦這個審查過與不過的SOP被寫成白紙黑字,審查官的權限就會被大幅壓縮,明明審查官知道這有問題,但是沒辦法,擋不住。這種苦惱美國政府多的去了。

也許有人會說,白紙黑字後,就保留審查官權限啊!?

我跟你們說說,在法令上操作型定義出來後,它實務上是怎樣運作的。

某某委員辦公室發協調會開會通知,邀請相關業務部會前來,對話常常類似這樣:

「處長,你們的規定明明是說『期滿六個月後公司得申請補助……』,為什麼我這個陳情人他開的公司不可以申請補助?」

「報告委員,期滿六個月確實是規定,可是我們的原意是公司支撐六個月才可以申請,但陳情人公司停業了五個月啊!」

「你們有規定說停業例外嗎?公司停業也不是他們無聊,是因為景氣太差的被迫作法,這種公司不補助,說得通嗎?不然你的規定哪裡有說停業不可以?」

這就是國會日常。

各位看到的許許多多法令,在劃設操作型定義的「邊際線」上,都會有這樣那樣的個案撞到邊際線,立法委員喬事情的協調會,就是立法和行政在建立邊際線的實際模樣。

行政和立法的互動,喬的原則是民眾利益優先。就是白紙黑字規定不清楚時,以有利於陳情人為原則。

所以難民法打開後,我敢保證一定會有委員辦公室常常開協調會,問說為什麼他受理的陳情人政治庇護案子沒有過。在這個過程中,審查官不可能說「因為我們做這麼多年,這個人應該就是藍絲裝武勇」的。

遇到這種情況,如果行政機關想要保有讓國會議員閉嘴的裁量權,唯一的辦法就是把決策權移轉到委員會,用多數決躲開壓力。也就是說,行政機關成立「審查小組」,並由內外部人士擔任小組成員,共同審查申請人資格,這樣一來,立委辦公室就沒辦法攻擊行政機關有主觀認定之嫌。

問題在於,委員會、小組的成立,會讓「保密風險倍數化」。我們有個說法,就是如果委員會成員有n位,則洩密的風險就有N平方。

所以難民法不管怎樣搞,在審查階段的風險都很高很高,要嘛被埋木馬威脅整個在台的香港社群,要嘛秘密很容易在審查小組中爆開。

小英不是白痴,她是當年設計港澳條例的人,港澳這個副本還沒開的時候,她就已經在研究這個副本的地圖了。這幾十年來,我們台灣在這個副本的總戰略就是她設定的,她比我們熟這個副本太多太多了,她早就知道這副本有個BUG是無法破的。

各位如果去海外華人社群打聽(不要只聽那些獨身在美國過自己歲月靜好、跟社區幾乎沒有聯繫的人講),就會知道現在美國華人社群風氣為之大變。幾年前中國氣勢正夯的時候,五星旗show起來惟恐天下不知,還會去嗆、去鬧台僑。但過去這一年多來,海外中國人社群收斂非常多,五星旗收得乾乾淨淨不說,有些人還會去要中華民國國旗,我還聽過FAPA的人講,有中國人會想要親近FAPA這些台灣人社團,想要洗個合照、參加活動之類的。

那些中國人在做什麼?在看風向刷政治符號。

這很誇張嗎?各位可以去看張藝謀的經典「活著」,電影就用故事鏡頭跟你說,當年中國沒完沒了推運動時,基層老百姓想要活下來,就是要有一副政治鼻子,風向往哪吹,就要趕快備妥護身符拿出來表個一家安全,這是經歷過改革開放前歷史的中國人共有的記憶,這些見縫就鑽的海外華人,他們鑽營的求生本能是在中國經由社會達爾文淘汰法則下磨出來的,我們這種在寶島上快樂唱歌、善良到完全不知外界險惡的台灣人跟他們比較,差不多就是「頭上插著價目,會走路的貢丸。」

難民法之所以不為小英、衝衝衝、老柯等決策層所推動,其實是一旦難民收容法制化,就得畫出認定難民的「操作型定義」,但以華人超會把頭削尖考試的能耐,任何操作型定義都會被破解玩爛,更不要說對於有心想要埋木馬的老共來說,那更好破解。

這個bug是無解的。

那現在這個專案審查機制有沒有可能錯收或超收難民呢?當然有可能,讓審查者透過種種跡象去自行評估,並不是完美的解,但是跟其他相較,這是最安全保守的解。

說到底,這是島嶼生態系處理外來種時,應該要有的智慧。

老美的政治庇護制度被老中玩爛了,但美國畢竟是3.2億人、950萬平方公里的大國,即便被中國人玩爛政治庇護,導致一堆中國人據此移民,它對美國政治安全的衝擊也還是很小,是美國完全可以承受並扭轉的範圍。但是台灣這種島嶼生態系,族群多樣性高而量體小,一次外來種處理不好,就會導致島嶼上某段生態鏈、某個族群被消失或遭受重大打擊,所以處理外來種移入的問題,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寧可少收以保全台灣這座島嶼生態系的安全,也不要因為無法詳細查證而超收,最終導致一場災難。


接下來,我們要進一步理解難民法爭議,其實背後真正直指的,是邊際線的認知與管制。

當台灣社會在辯論難民法時,我們心中的圖像構圖是「處處可憐的香港大學生,上個街頭走走就被毆打還通緝,我們要幫他」,然後我們就會問為什麼行政管理機制不願意收這個icon構圖。這個icon構圖,其實是我們對於港人圖像的核心。但實際上操作的時候,我們要確認的是「什麼不是該拿到難民資格的港人」,也就是處理這個icon圖像的「邊際線」在哪。

要有就醫紀錄、外傷診斷證明的,才是可以處理的難民嗎?那被警棍打紅腫算不算?那驗傷單跟你說紅腫,可以得證就是警棍打的嗎?

很多時候,政治機關工作的重點,最費神的都不是標準的icon圖像,而是介於邊緣的icon圖像。我用最近在吵的疫情為例:這個人是陰性還陽性?看PCR。那PCR初次確診陽性的放大界線在哪?以放大35輪為界做確認。那為什麼35是陽性,36不是?因為科學證據。那科學證據是一鎚定江山,萬古不變嗎?不是,它會依據更新的資料導出不同的結論,甚至不同的科學家即便拿到同樣的數據,也會導出不同的結論。

政治、行政的日常處理,最費工的,不是完全模範標準的核心icon,而是處在邊際線上的icon,它要怎麼被認定。其實不只政治、行政,自然科學、社會科學都一樣,什麼是核心的標準,其實不是看核心,是去看邊際線,邊際線的設定和挪移,本身就驅動歷史,有時候也是歷史驅動的結果。

我很少推薦書,「華夏邊緣--歷史記憶與族群認同」這本書我很推薦大家要讀。這本書是歷史學者王明珂的代表作,他透過研究漢文明的邊疆民族歷史,發現在不同的歷史下,這些民族時而說自己是華夏,時而不說。在這個民族邊際線挪移的過程,去反思什麼叫做華夏。這是非常好的一本著作,我當年閱讀時幾乎是每讀一章就被作者犀利的觀點震撼一次,每章震撼一次的結果,就是讀完後忍不住再讀一次。

研究邊際線,其實就是研究人類怎麼定義事物。爸爸是中國人,媽媽是日本人的小孩,跟媽媽是中國人,爸爸是中國人的小孩,哪個是中國人?我想也許有些人的答案是「爸爸是中國人的孩子算是中國人,媽媽是的則不算」,你若決定了答案如此,也就決定你對中國人的定義是「中國乃是一個父權傳承的特質,女性不具備這個特質」。但我們不是說母語是母親的舌頭嗎?

我並非要說一個邊際線的正確答案,而是要說:我們今天對於難民法的爭議,如果從行政上遇到的現況,直直往下走,會看到「邊際線」其實才是決定核心的圖像,而不是核心決定邊際線。我們對邊際線的探索,則是許多學問追求的目標:什麼是陽性,什麼是太陽系,什麼是漢族群……對邊際線的認知和研究,對自然科學來說,其實就是對於我們對這個宇宙的探索;對社會科學來說,就是我們對於人類自己的探索。

【附錄】

鄭運鵬談難民法的前半段,全文請參看下列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phoenix.cheng.96/posts/10214272872455815

今年幾次在野黨的委員提到港澳條例要修法,他們認為機制明確化,才能保護被中國迫害的香港朋友,我一直持保留的態度,主要理由有三:

1,港澳條例保持模糊的行政授權,依現行的作法進行專案處理,才能杜絕被中國利用假庇護.真木馬的戰術運用。(專案處理當然就有查核的機制,包含鍾先生所談的港方接洽窗口,都必須被高度保密)

2,蔡英文總統和蘇院長一再保證行政資源不會不足斷炊,所以上述專案是可以執行的。

3,我也一再向媒體說明,只要修法派的朋友提出任何一個被政府專案處理誤殺拒絕的具體個案,我就接受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