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關於二度傷害。

我覺得我錯就錯在情緒不穩定的時期,中午回家後疲倦地去小睡一覺。

整個下午到晚上毀了。啊、因為心情不太好,所以用字大概也不會特別修飾。

請做好心理準備再閱讀,不然就是自己斟酌看看了。

=======

感覺前陣子那段很平和的時期就像是暴風眼那樣,在進到風暴中心前已經傷痕累累,度過了好的不可思議的像是幻影一般的兩週生活之後,就像是遲早要醒的美夢一樣,再度開始了暴風肆虐的不穩定。

若說在那之前的我,對於過去的自己是採取避而不談、而被強制性的摁回記憶深處中的話;現在的我,大概就是沒辦法好好梳理而不斷處在不穩態而且對於過往充滿憤怒和怨懟的心態吧。

可能最近和兩三個人聊起了過往,又或者「同類們」總是能敏感的嗅到對方身上的氣息,被精神科醫生、被社工師、被臨床心理師、被諮商師、甚至被親友等等,二度傷害的人太多了。

有太多人問過我「為什麼不求救呢」「為什麼不反抗呢」「為什麼不逃跑呢」?

哇啊,能問出這些問題的人真的,很天真呢。

事實是什麼你們知道嗎?關係不對等啊。

求救?對誰求救?113嗎?我告訴你,當年我們打了那隻以為可以拯救我們的電話,他們卻只是派了社工到我們學校瞭解情況,什麼都做不了。你以為施暴者跟受害者之間的關係不對等是外人介入得了的嗎?何況我們國家的社福體系當年又那麼糟糕。

反抗?當試圖逃跑試圖掙脫試圖反抗只會有更重的懲罰,痛到麻木,這樣的幾次循環,也不會有人來救你的時候,你就懂的什麼是絕望了。心理學裡叫它「習得無助」。

逃跑?不好意思,我當年是個孩子。逃跑?逃去哪?離家出走爽個幾天回家繼續挨打?喔也是可以啦。沒有地方可以逃,沒有地方可以躲,唯一可以取得地方就是充滿危機的所在。

就說說我人生中第一個正式的「二度傷害」吧。

當年我哥國二,我國一,那時哥哥考差了,我們被罰跪了三個小時,還被拿好神拖打。我被一起罰的理由?啊啊、因為我跟我哥一起唸補習班啊,「我沒有督促哥哥好好學習」。

然後,大概是他覺得我們兩都不吭聲還是什麼的很無聊,忽然把我抓起來打了一巴掌——其實當下説痛是沒有很痛,但我那時戴的眼鏡是無框眼鏡,玻璃邊直接割過右眼窩,我右半邊臉就緩緩的從眉下淌著血,流過顫動的眼皮,流下臉頰,滴滴答答的砸在冰冷的白色大理石地板上。

要不是眼鏡跟著被扇飛了眼前一片糊,我想那畫面應該滿豔麗的吧——冰冷的白色大理石紋配上溫暖猩紅的鮮血啊。

那天晚上,我在我房間仰著頭閉著眼沈默著讓我哥幫我擦藥,床上擺著一堆一堆的藥品啊冰敷袋毛巾什麼的,畢竟我們腳都跪麻了、腰背上也有不少紅痕,得趕快冰著。

哥哥幫我擦完藥之後,因為我眼皮一抬就開始滲血,他就蹲下身看著我,我們第一次,用顫抖的手一起撥出了113那隻電話,因為我們根本不知道有誰能來救我們。

後來,講著講著,委屈著難受的也不知道能說什麼了。

那之後不到一週吧,我跟哥哥接到學校輔導室通知,讓我們去輔導室一趟。裡面有我熟悉的輔導老師,哥哥的班導(也是我的國文老師),我媽,不知道為什麼這個時間竟然可以出現在學校的我爸,有個陌生的、自稱社工師的年輕大哥哥。說是接獲通報疑似家暴要來查看。

哥哥的班導是個很有威嚴的女老師,她後來逼問到我爸親口承認:「對,我就是有打他們,那又怎樣?」那是第一次,我父親親口承認他會打人。我跟哥哥被逼著在幾個大人前捲起上衣,露出背部早已轉成不同程度的瘀青和過往的各種疤痕的背部。我甚至在有男性在場的情況下被要求解開內衣背扣。

我忘不了我很喜歡的國文老師跟輔導老師當時倒抽氣的聲音。

沈默著背對他們扣好內衣,早就不管會不會碰到瘀青了,放下衣服,跟著哥哥轉過身,看著面前氣定神閒的母親,氣急敗壞的父親,沈默的輔導老師、國文老師、社工師。我那時甚至還不能完全的抬起眼皮。

輔導老師、國文老師跟社工師都很努力的試圖說服父親,只要動手就是錯誤的行為。

但只要每一次父親被強制性的叫去學校,我們回家就被打的越慘。就是惡性循環。

於是我跟哥哥學到一件事,政府機關是救不了我們的。

面對不成熟的社工系統、無效的社工介入、不適合的輔導機制,這就是加深的二度傷害。

也不用想著對老師求救,老師也沒什麼辦法,事實和體制就是這樣,不要為難人家。

上大學後,試圖開始治療自己,於是開始找精神科醫師和心理師。

我換了很多個精神科醫師。他們總是說著「哎呀你就是想太多、壓力太大,忘掉就好了啦」,常常不正視我的痛苦和困擾。還有聽聞我是心理系的後,說「啊妳自己不是心理系的嗎?看開一點啊。」我也換了很多心理師,有些很輕浮、有些太嚴厲、有些根本抓不到重點。

在心理治療這塊,來自「治療者」的二度傷害太多了。

明明「治療者」和「案主」應該是平等的關係啊,為什麼會有治療者掌控一切的錯誤感覺呢?是不是成為治療者的過程競爭太過激烈、許多人都被捧的太過,讓他們以為案主也是在他們掌控之下?

得了吧,不造成二度傷害就是好的了,真的能幫上忙才是該謝天謝地。這明明是他們的職責。

就因為我是心理系的,所以我知道我自己已經沒救了,各種意義上的。看看發展心理學、再看看社會情緒發展心理學、還有生理心理學、認知心理學、記憶心理學、感覺與知覺、變態心理學、臨床心理學——你告訴我,我哪一個,還屬於「正常人」的範疇?我還習得無助跟被制約欸。

你告訴我啊。

我就只能努力學習「正常人」的樣子,在還有力氣時披著像樣的人皮,掩飾自己扭曲不堪的醜陋面貌。

我想,如果痛苦到了一定限度就會自己死亡的話,我已經死過無數遍了吧。

「我是輸給了我自己的痛苦而死的。」太宰治《姥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