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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三十一章,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悲哀泣之﹐戰勝以喪禮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