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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少東、張永昌、王晨光、黃瓊隆、管在煥、江宗儒、朱園銘共同非法吸金部分
(一)徐少東為三聯國際事業有限公司(下稱三聯公司,資本額僅有300萬元)實際負責人,張永昌為永昌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兼三聯公司法律顧問,二人買下經營不善、連年虧損之南頻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06年7月12日更名為三聯南頻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三聯南頻公司),由張永昌擔任董事長、徐少東擔任營運長(其二人接手經營後,情況也沒有改善,仍處於虧損狀態)。徐少東、張永昌共同設計本件吸金制度,並向投資人宣稱三聯公司投資特二類電信產業龍頭之三聯南頻公司,開發出具有通訊加密技術的APP(原名Top Call,後更名Sunline),結合多項電信加值服務及法律諮詢,具前瞻發展性,營造三聯事業集團體質良善、前景可期的假象,且因張永昌具律師身分,使投資人誤認三聯公司推出的營運商制度為合法投資方案。
(二)三聯公司推出之營運商制度即吸金制度,內容略為:投資人每繳交10萬元(1單位)之保證金給三聯公司,就可取得代理銷售上述16組具有通訊加密功能APP的權利,再把這16組APP轉委託給三聯公司指定的代銷公司銷售,不管代銷公司實際銷售情形如何,投資人每個月都可以領得代銷公司所給的2000元利潤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1122957-05fd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