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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三散

在《史記》中,記載了範蠡“三聚三散”的故事。   

春秋時期,範蠡戮力輔佐越王勾踐,終於使得越國復興。勝利後,越王封範蠡為上將

軍。可範蠡知道勾踐為人可共患難不能共富貴,於是就辭書一封,放棄高官厚祿,只裝少量珠寶,乘舟遠行,一去不返,這可謂“一聚一散”。   

範蠡辭去上將軍後,到了齊國,更名改姓,耕於海畔,沒有幾年就積產數十萬。齊國人仰慕他的賢能,請他做宰相。範蠡感嘆道:“居家則至千金,居官則至卿相,此布衣之極也。久受尊名,不祥。”於是就歸還宰相印,將家財分給鄉鄰,再次隱去,這可謂“二聚二散”。   

行至陶,範蠡看到此地為貿易的要道,可以據此致富。於是,他自稱陶朱公,留在此地,根據時機進行物品貿易,時間不長,就累積萬萬。後來,範蠡次子因殺人而被囚禁在楚國。範蠡說:“殺人償命,該是如此,但我的兒子不該死於大庭廣眾之下。”於是就派少子前去探視,並帶上一牛車的黃金。可是長子堅持要替少子去,並以自殺相威脅。沒辦法,範蠡只好同意。過了一段時間,長子帶著次子的死訊回到家。家人都感到悲哀,唯有範蠡獨笑說:“我早就知道次子會被殺,不是長子不愛弟弟,是有所不能忍也!他從小與我在一起,知道為生的艱難,不忍舍棄錢財。而少子生在家道富裕之時,不知財富來之不易,很易棄財。我先前決定派少子去,就是因為他能舍棄錢財,而長子不能。次子被殺是情理中的事,無足悲哀。”這可謂“三聚三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