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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斯特羅所談的美洲印第安人的視角(perspective),是在說當地印第安人把其他動物當作為「人(humans)」,每個動物都擁有人性(humanity),他們都擁有一個人(human)的靈魂,因此美洲豹把我們 「人(people)」當作為某一種獵物,就像我們「人(people)」看到野豬與猴子一樣。又好比,人之於啤酒(beer,作者沒打錯,真的不是之於 西方社會的「bear」)、美洲豹之於血一樣。那麼印第安人是怎麼知道其他動物或是說 其他的人(humans)怎麼理解世界的呢?他們是藉由舉行儀式的薩滿來瞭解的,這部分需要去看Eduardo Kohn(2013)的《How Forests Think》,印象中是薩滿舉行儀式,使得他的雙眼能夠進入到美洲豹或其他動物的視角。這種視角主義(perspectivism)並不只是簡單地說印地 安人的文化使他們能夠瞭解或看到有多種不同的世界觀(透過薩滿的視角觀看其他動物的世界),並不是這一種以「一種文化跟多元自然(one culture and multiple natures)」代替「一種自然跟多元文化(one nature and multiple cultures)」,而是他們在轉換視角的同時,改變了如何理解事物(to know something)的結構。我們通常會把事物作為一個客體(object),就像過去把人類學視為理解不同文化的學科、把不同族群當作被研究的對象一 樣,但是對於當地印第安人而言,他們如何理解不同事物的方式卻是把他們視作人類,賦予他們人性,而且要理解他們唯有透過儀式,使薩滿變成那個「人」才能夠 理解他們(也就是說要變成那個主體)。因此,其他事物、其他人(或是說其他動物)其他⋯⋯等,他們在理解世界(reality)、建構知識 (knowledge)時所扮演的角色都不再是一個簡單的客體。那麼,人類學作為一個學科,不止是提供了某些哲學人類學的概念(比如擴張了什麼是人、或是 重新定義什麼是人⋯⋯等概念),人類學學科的民族誌應該是代表著在理解世界與建構知識時的普遍性變化,即每一個民族誌都是不同的本體論描述、不同的認識論 方法,而不僅是單單地被認為是不同的文化而已。這也就是卡斯特羅看待那些美洲印第安人的跨物種民族誌的多元自然(multinaturalism)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