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7.鋼筆

從用筆來推測一個人的身分或許也是不錯的思路。尚未完全掌握手部肌肉的學童適合粗壯的木頭鉛筆,好寫的很樸實。後來懶的捅削鉛筆機了,換成自動筆,考試的時候喜歡按呀按,擾的前後左右都發惱。

再後來能用上原子筆,開始明白寫過的字和說過的話一樣無法輕易消失。立可白不過是一層欲蓋彌彰的罩子。也碰過炭筆,水彩和油畫棒。畫畫的技巧並不高超,筆觸稚拙,林檎卻好像很喜歡,要裱起來掛牆上。後來還是喜歡鉛筆摩擦過稿紙的觸感,反璞歸真,輕微的沙沙聲能讓林檎混搭著日光睡過一個下午,徵用煙的大腿做午睡枕。

採用的墨水也是個線索。嚴謹的紅要構建成教師評斷是非的線條,辦公室裡普遍被單調乾澀的藍佔據。黑色的視覺效果真是強烈,煙曾經手賤的給林檎的足球畫上大大的笑臉,麥克筆,黑的,給球改名叫威爾森。林檎的排球打得跟他的足球一樣好,追著煙的後腦勺就是一記暴扣。

鋼筆就較難應用在日常。更換墨匣時一個手抖能濺的滿手都是,好不狼狽。落筆時但凡猶豫,墨水就要在紙上滴出一朵花。二十一世紀了誰還在用鋼筆啊?除了耍帥或某些商業菁英。喔,對,商業菁英。

菁英本人也不常使用鋼筆。照他的說法,鍵盤打字不比那什麼快,平等的嫌棄所有親自動手的橫豎撇捺。除非簽訂了什麼令人高興的合約,能賺幾千萬的那種,總裁才要祭出那只鋥亮厚重的鋼筆,落款一手秀氣文雅的花體字,悄悄藏一個「Namida」在名字裡面,煙的姓。每每看的秘書眼角一跳一跳。

鋼筆是某個經典牌子的經典款,被保存的很好,歲月留下的刻痕不很多。墨水是當年買的時候特地挑的,平時看不出個所以然,日光一照才透出典雅的紫羅蘭色。

隱約想起好像曾經是林檎送他的禮物,慶祝他考上刑警。那時候頭髮還沒有留到那麼長,輪廓尚且稚嫩。不知從哪裡聽說鋼筆是成年人標準配備的都市傳說。裝模作樣的咳兩聲,害羞與迫不及待並存,開筆盒做出了開戒指盒的氣勢,雙眼閃亮亮的,等待誇獎的小貓。

光是如今回想還是令人心顫的溫柔。所以當時揪了林檎就走,回去店裡,請人在筆桿上刻下彼此的名字,燙金的,搭配起來不顯俗氣反而沉穩。至今仍然覺得是天才般的設計。

只是上班著實用不到這麼高端的文具,閒暇時間的作畫或寫作更不需要。最後還是讓給總裁簽名用了,出場頻率也不高,林檎更常隨手抓隻廉價原子筆簽核報表。

好像真的有些浪費。一款好的,具有紀念價值的家庭用具是不是多少要留有點歲月和回憶的划痕?就像那顆微笑已然斑駁的足球。所以決定今天開始多多利用,從冰箱上的便利貼開始。寫牛奶的有效期限,寫記得吃飯,寫不同食材應對的微波爐溫度和時間。林檎擅長做飯,和這個方方正正的加熱器材相處的卻不好。

很快得到回應。購買清單上更換成透著紫羅蘭色的筆跡,沒菜沒肉沒米,下班後記得買,還想吃冰淇淋。鋼筆從林檎難得一穿的西裝口袋移居到筆筒最顯眼的角落,刻著名字的一端露在外頭,在廚房的暖光下溫潤著顏色。

持筆的時候指尖就能摩挲著彼此的姓名。皺紋興許要緩慢移轉到筆與名字的主人身上。煙感嘆:又有點後悔。你說這上頭刻的名字會不會慢慢地被磨平?

林檎說:才不會。他今天買了顆大西瓜,據說汁多又甜,童叟無欺。根據雕刻方法的不同,越常被觸摸的部分會越加油光水滑。當然被磨掉了當我沒說,只能證明當年我眼光有錯。

煙說:你就捨得拿它做實驗呀。

林檎說:有什麼好捨不得。不就一支筆。

煙說:那是我們的結婚紀念品。

林檎給自己的唾沫嗆了個半死。誰跟你說那是結婚紀念品?在瞧不起誰?跟我出門訂鑽戒去。

煙笑了起來。鑽戒早就已經有了,就在他和他的指節上閃耀。

林檎說:筆就是筆,買來就是要用的。

唉,真有道理。筆就是筆,變成什麼樣都是筆。就像林檎的頭髮長長了懶得剪,高了一點,瘦了一點,眉眼間的鋒芒圓滑了一點,林檎也還是林檎。

鋼筆也仍是鋼筆。被煙拿去給西瓜畫上一個滑稽的笑臉,塗塗抹抹好幾次,醜得要死,西瓜改名叫做威爾森。

林檎瞥了煙一眼,挑眉。使喚煙去把西瓜切了。